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局积极实施学校学生食堂教师陪餐制度。
学校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教师陪餐,陪餐制度从学校领导做起,并在当次陪餐后做好详细的陪餐记录存档备案。陪餐人员对当餐食堂饭菜进行认真评价,将就餐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连同学生反馈的意见一并写入陪餐记录表。食堂将针对陪餐记录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南雄市食药监局将陪餐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部分,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学生家长参与等形式对学校陪餐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制度落实常态化,更好地强化南雄市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市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