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木材竞价销售公告
2、木材竞价销售规则
3、木材竞价销售声明
4、木材购销合同
木材竞价销售公告
国有韶关林场定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午10:30,在国有韶关林场二楼会议室举行木材竞价销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地点为韶关林场东风工区4-1,3,4;6;8-1;12-1等小班。
韶关林场东风工区伐区木材情况统计表
表一 单位:m、m3
序号 |
工区 |
交货地点(小班) |
材种 |
径级规格 |
数量 (m3) |
运费 |
上车费 |
木材单价 |
1 |
东风 |
4-1,3,4 |
马尾松 |
2×8-28 |
417 |
50 |
30 |
|
2 |
|
|
桉 |
2×6-18 |
62 |
50 |
30 |
|
3 |
东风 |
6 |
火炬松 |
2×8-24 |
317 |
50 |
30 |
|
4 |
|
|
桉 |
2×6-18 |
49 |
50 |
30 |
|
5 |
东风 |
8-1 |
马尾松 |
2×8-26 |
179 |
50 |
30 |
|
6 |
|
|
桉 |
2×6-18 |
43 |
50 |
30 |
|
7 |
东风 |
12-1 |
马尾松 |
2×8-26 |
250 |
50 |
30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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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松 |
|
1163 |
|
|
669 |
9 |
|
桉 |
|
154 |
|
|
648 |
|
龙马车到厂运费50元/m3、吨 |
1163*669+648*154=877839元。 |
起拍价:择伐松木以国有韶关林场木材销售指导价(2016年12月27日)为基准依据木材径级和质量计算出本次起标价(见表一),每立方米加价,每次应价≥5元。
二、展示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17时止,展示地点为标的现场。
三、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竞价销售会开始前。
四、报名地点:国有韶关林场绿化科
五、竞拍地点:国有韶关林场。
六、报名事宜: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到国有韶关林场绿化科报名,并将保证金10万元及报名资料费300元缴入指定账户 (户名: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向阳支行,账号:44001628640053000250)。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列抵购货定金,竞买不成交者,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付利息。2、竞买人请携带进账单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竞价销售会开始前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51-8296645 邱先生
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
2017年11月7日
木材竞价销售规则
一、本批次木材竞价销售,由取得竞价资格的木材经销商参与竞价。已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价销售会。竞买人必须听从竞卖主持人的指挥,自觉遵守会议秩序,并按公平、公正、守信的原则进行竞买,不搞不正当竞争。
二、本批次木材竞价销售以明标、公开叫价形式竞标,是在韶关林场木材销售指导价(2016年12月27日)的基础上根据木材径级和质量确定起标价(见表一)每立方米加价,本次木材竞价设有保留价,通过竞价实际销价高于保留价,本标的竞价有效。竞买人应在主持人宣布竞卖开始后,方可应价,每次应价以每立方米整5元为一档,竞买人举号牌应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报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在竞价过程中,如每次加价幅度过小,竞卖主持人视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连续竞价后,再无人应价,竞卖主持人最后三次提醒竞买人,还是无人应价,主持人提请监察人员(韶关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所派人员)查看保留价,如最后应价高于保留价,即应价最高者为中买人,中买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若未达保留价的标的也在所有标的竞价结束后,由主持人让应价最高者知晓保留价,若应价最高者同意接受保留价,则举号牌表示以保留价出价成交,否则本标的竞价失败。 三、无论任何一方获得木材经销权。 四、韶关林场派员检尺、监交并按每10元/m3收取劳务费。 五、获得经销权者,须在三日之内签订木材购销合同,本次竞标保证金列抵购货定金,否则,保证金作违约金没收。未获得经销权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付利息。无论是否获得经销权,报名费不予退回。 六、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木材竞价销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在竞价会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竞价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竞价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和加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竞价的所有规定及竞价标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竞价时,请遵守会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应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竞价销售声明
1、本次木材竞价销售是在韶关林场木材销售指导价(2016年12月31日)的基础上加价,价款仅指林区公路边交货价,不包括检尺劳务费、上下车力资、运输等其它费用。
本次木材竞价销售4-1,3,4;6;8-1;12-1等四个小班。
2、报名竞买者须在竞买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承诺按“竞价销售规则”竞买,违者则不退回保证金。报一次名交一份保证金和报名资料费,报名资料费无论中买或未中买均不予退回。竞买人应在竞价销售会开始前进入会场,在进入会议程序后,不能进入会场,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竞买权(只可退回保证金)。
3、竞卖成交,中买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日内签订木材供需合同,保证金列抵购货定金,在销售结束时冲抵货款,同时预付总价款的80%。此次中买者必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调运完。
4、木材竞价销售最终解释权为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
供 需 合 同
年 月 日 签订 合同编号:
供 方 |
单位 名称 |
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 |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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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韶关市南郊二公里 |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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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方 |
单位 名称 |
|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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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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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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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货日期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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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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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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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如下条款:
一、交货地点: 韶关林场东风工区4-1,3,4;6;8-1;12-1等小班。
二、验收结算: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后结清货款。
付款方式:(1)现货现款。(2)预付定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三、运输保管:货物验收后由需方保管,所发生一切运杂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四、货物放行:货物放行由供方负责办理,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五、其他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