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本次竞标项目属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2016年度第三批活立木采伐经营权转让项目,经韶关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批准{韶市林处[2016]51号},国有河口林场十工区Ⅱ林班(大枧水)502、6、701小班活立木采伐经营权转让项目向社会公开竞标,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
二、竞标地点: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大会议室
三、竞标项目(标的):本次竞标会设立3个标的。
标的一、河口林场十工区Ⅱ林班(大枧水)502小班活立木采伐经营权转让。
标的二、河口林场十工区Ⅱ林班(大枧水)6小班活立木采伐经营权转让。
标的三、河口林场十工区Ⅱ林班(大枧水)701小班活立木采伐经营权转让。
四、竞标押金(竞标价款由木材、薪材、经营保证金组成):
标的一、竞标押金:人民币捌拾贰万伍仟元整(¥825000.00元)。
标的二、竞标押金: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元)。
标的三、竞标押金: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00元)。
竞标者中标后获得该林地的林木经营权:享有林木的采伐、销售、木材获取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义务。
五、公告日期:本公告时间为10天,即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8止。
六、竞标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10时。
七、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丰富的林业管理经验,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经营管理能力以及社会诚信度等;
2、竞标者参加竞标,须在林场无偷盗林木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并未欠林场的各种款项或交清所欠款项方可参加报名竞标;
3、本单位职工及场领导亲属不得参加竞标;
4、竞标人报名参加竞标的,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缴纳竞标押金、购买标书才可报名(竞标人应与报名人的名字相符合),一个标的需购买一份竞标押金和一份标书;
5、竞标人参加竞标时,每人必须凭交款收据、招标文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标号牌入场(一份标书只允许一人入场参加竞标);
6、竞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名、竞标时间入场竞标,逾时未到竞标会场的作自动放弃竞标权。
八、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8日17时止。
九、报名地点: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计划财务股(竞标者须到报名处购买竞标文书,费用为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
十、缴款方式:竞标人可将竞标押金存入司前信用社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帐户(不收现金)。
开户单位: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
开户行:始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司前信用社
帐号:80020000001773425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股: 李先生 13640133297
经营管理股:曾先生 13640035178
营林生产股:林先生 13726584409
说明:
1、9月1-8日由林场营林生产股人员到伐区踏查标的的现场和界址。
招标单位: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