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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08:42:4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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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韶关市林业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通过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推进,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统计信息26其他工作信息22条,规章文件信息3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业务工作信息2条,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和报表2,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任务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成果,特别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方面,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明确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管理员,规范使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2023年共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1件,依法按时进行了办理,未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65.28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文字文稿21.pn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仍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深化;二是业务领域专业人员能力需进一步强化;三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专业水平,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力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韶关市林业局

2024118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