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森林生态安全,韶关林场受浈江区自然资源局邀请,分别在花坪镇、乐园镇、新韶镇、十里亭镇和犁市镇等相邻周边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韶关市野外用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讲解读培训活动。宣讲对象为镇、村委分管自然资源的领导、干部和各村小组负责人等,合计近200余人。
宣讲解读会上,周丽芳副场长以诙谐易懂的方式,将两个真实案例改编成小故事,以案说法,详细介绍了林地相关法规政策和《韶关市野外用火条例》,现场气氛活跃。宣讲会后,我场向参会人员发放《森林法》、《韶关市野外用火条例》、《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达600余份。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镇村干部的防火意识和林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意识,为我场开展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对推动“林长制”有关工作的落实具有现实意义。
(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