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金融工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公布韶关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涵盖韶关金融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芙蓉园办公区13栋,邮编:512000,电话:0751-886686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在韶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韶关市贯彻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三大任务,坚定不移做好“促发展、防风险、强监管”工作,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准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部门预决算,严格落实“谁负责,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2023年全年通过政府频道、政务公开平台累计发布政务信息1012条,通过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文件90件,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 档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2023 年,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韶关市金融工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等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保证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保密审核。二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用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完成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三是严把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等政务信息平台的管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信息发布的意识形态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栏目设置更科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规范,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宣传效果有待提高;局政务信息平台仍有优化空间;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增强等。
2023年,我局将紧抓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及时性,切实提升解读材料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共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准确公开金融政策等相关信息。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加多元的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借助在线访谈、政策宣讲、报刊报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方便群众查阅所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