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方案》(粤金监[2021]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帮助各县(市、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一线人员研究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韶关市处非办于5月25-26日在荷花园酒店举办了2021年韶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韶关学院法制办副主任、政法学院教授雷群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科资深执法人员高倩同志和广东行而知律师事务所王卫华律师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复议法》等进行解读培训。全市23个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处非牵头部门、金融办等共11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学习。
为引导和帮助参训学员领会《条例》精神、抓住法规要点,王律师从非法集资背景知识出发,结合《条例》出台的历史、特点及意义,并与旧办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进行对比,让学员掌握好《条例》结构及主要内容。参加培训的同志还就相关具体问题与王律师进行了现场交流和互动,为学员贯彻落实《条例》奠定了基础。
由于我市各县(市、区)均将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县级处非牵头部门,鉴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工作职责方面的疑问,高倩同志结合《条例》,分析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非法集资与传销的异同,并结合多年执法经验以及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让现场的一线处非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
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将组建突显其重要性。为此,雷教授结合《行政复议法》,从《条例》背景下剖析金融执法的技巧与风险防范,并采取以案说法方式,选取有趣案例进行分析讲解,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行政复议程序、适用等内容,并就《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比较。为了让参训学员掌握好涉金融执法的技巧与风险防范,雷教授建议从加强培训和交流、编制工作手册、加强部门间合作等方面入手,把握四大要点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一是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是适用依据准确;三是程序合法;四是不能超越或滥用职权,导致结果明显失当。
会上,市处非办还邀请到了乐昌市和仁化县公安局经侦民警分享了我市去年非法集资陈案化解的成功经验,让参会人员了解到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情况以及我市公安部门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流程和办案经验。
市金融局地方科科长熊肖和同志指出,《条例》是一部多部门协同、“一竿子插到底”“长牙齿”的法规,是应对非法集资乱象的一剂“猛药”,是赋予行政部门惩治非法集资的一把“利剑”,是用法治方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一道“篱笆”,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均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熊肖和同志要求,各县(市、区)处非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让各级各相关部门掌握《条例》内容;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形成“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的理念;三是要树立依法治非的理念,严格按《条例》依法行政;四是要争取建立执法队伍,做到有人办事;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处非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同惩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
会后,市级和各县(市、区)参训同志表示:这次培训会,提高了我们的识别能力,增强了我们的责任心,同时也深感肩上担子更重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有的放矢,依法依规的做好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排查和执法工作,成为整治非法集资的宣传员、信息员、情报员,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