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二是加强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局主要领导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局实际情况,依法开展业务工作。认真学习基本法律法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基本法和业务法规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
(二)强化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局领导干部坚持每年韶司在线不少于40学分的法律法规学习,使学法不走过场。二是持续推进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基本法律法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基本法和业务法规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网络考试、宪法、民法典专题学习等内容,我局每年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三是落实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拟聘请广东行而知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我局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事项、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动态管理执法人员,本单位现有执证人员12人。
(三)狠抓落实,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六稳”“六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简称金融18条)精神,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逐一落实,支持我市防疫、复工复产、保市场主体等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引导工商银行韶关分行、农业银行韶关分行、中国银行韶关分行、建设银行韶关分行、韶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主动对接疫情防控企业融资需求,建立专项融资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流程,将审批授信时长缩短至两日内,降低贷款利率。截至目前,共为311家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授信29.81亿元,办理提款17.88亿元。
(四)稳扎稳打,依法保障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全省前列。出台了《关于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助力金融精准脱贫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韶关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2016-2018年)》和《关于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银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对接到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2016年至2019年末,我市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734笔,发放金额2.26亿元,其中2018年、2019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数额连续两年位于全省前列,为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顺利通过省考核,并取得好成绩做出金融贡献。我局选派的脱贫攻坚干部均能依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五)依法推进,全力稳妥化解我市金融领域风险。一是全力完成全省农信社改制数量多重任。自2017年11月全面启动农信社改制工作以来,韶关市精准发力,攻破数量多(8家,占全省64家改制机构的1/8)、缺口大(36.38亿元)、捐赠资产变现压力大(4.4亿元捐赠资产待变现)的难点问题,截至2019年12月末,我市8家涉改农信社申请筹建工作全面完成,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新丰、始兴、乳源、乐昌、仁化、南雄等6家农商行已于2019年6月前揭牌营业。韶关农商行历时三年、四次清产核算,于2020年6月24日圆满开业,标志着我市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制任务,截至2020年8月末,8家改制机构平均不良率1.79%,信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8家农商行正以现代化管理水平,扎根当地,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得到化解。通过改制组建农商行,辖内南雄、仁化、韶关市区3家农联社成功摘掉了高风险机构的“帽子”,同时辖内8家农联社通过改制共增资扩股17.44亿股、金额38.69亿元,其中引进外地投资资金30.48亿元,是我市金融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成果。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出清。在市互金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同各成员单位做好互联网风险出清。我市网贷行业最高峰值为4家P2P机构、10049万元借贷余额、1195名出借人、3227名借款人。截至2020年8月底,全市良性退出P2P网贷机构2家、停业退出未完成机构2家,存量借贷余额2255.23万元、出借人数355人、借款人数131人,对比峰值压降50%,77.56%、70.29%、95.94%。四是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在我市处非领导小组的严密防控和强力打击下,我市辖内暂无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暂未发生在我市案发并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非法集资案件,暂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近两年共有18宗陈案,已化解10宗,还剩8宗,化解率达到55.55%;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拓展了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渠道,举办了首届“2020年韶关市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开展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和整治金融乱象现场检查,清理了一批涉嫌非法放贷广告。五是金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通过多次召开全市金融系统会议,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和宣传力度,2019年全市银行机构累计涉黑恶查冻扣256宗,涉及金额5188.21万元,协助公安立案5次、破案1次。
(六)强化宣传,提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水平
近年来,在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以“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目标,将非法集资、P2P网贷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1.紧抓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近年来,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及案件高发领域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加强宣传;加强政策宣传,防止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通过以案说法,着重以网络借贷平台、交易场所、实体项目、外汇交易、数字货币、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合伙人或原始股等非法集资方式,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非法集资行为向广大群众予以重点提示。根据辖内实际, 重点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商务写字楼、拆迁区、产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
2.灵活运用媒体,拓宽宣传渠道,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市、县各级广播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韶关日报、韶关新闻网、公众场所LED显示屏等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各大金融机构网点、各大房地产营业厅等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片,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加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和防范。
各镇借助圩日在农贸市场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便民服务中心、村委、村小组为宣传阵地,同时依托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张贴宣传标语、放置宣传资料,供办事群众阅览;组织镇、村干部开展集中学习,观看宣传视频,以此增强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和杜绝参与非法集资。
3.开展现场宣传,提高群众意识。我局每年联合公安、工商、信访、银监、人行以及金融机构等68个单位,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民健身广场设点摆摊;各县(市、区)政府在人流量集中地区以及银行类金融机构等敏感地区设点摆摊,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专题展板、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表现形式和防范对策;一方面对非法集资的手段、特点及欺骗性、危害性面对面向群众进行讲解,同时也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进行重点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另一方面介绍合法合规的投资业务,引导群众认识利用正规渠道进行投资,并现场回答群众的提问。活动以中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为重点对象,力求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提高群众风险辨识能力,增强防骗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近5年共吸引20000多人次参与现场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0000多份,发放宣传环保袋1000余份。
4.依托机构网点,扩大宣传范围。以全市范围内的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的营业网点作为防范非法集资的前沿阵地,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标语,等候厅电视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片,充分发挥金融知识宣传综合服务平台宣传作用,专题制作征信、支付、外汇管理知识等动态海报视频,丰富平台宣传内容,增强金融知识趣味性。通过举办投资理财知识讲座,在宣传投资项目的同时普及金融知识和防范非法集资内容,使投资者树立正确理财观,深刻认识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投资者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待。加强对银行网点办公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对可疑人员在网点附近伺机招揽银行客户、在网点内外派发非银行宣传品、在网点区域摆放非银行宣传品、拉拢人员等异常情况的日常排查。
5.宣传重心下沉,贴近基层群众。仍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出发点,切实下沉宣传重心,大力推进处非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我市组织安排在居委会、街道办、学校等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及社团组织、各医疗机构、卫生站张贴海报,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6.加强广告监管,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新闻广电媒体广告的监管。组织开展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广告的排查,对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广告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加强对互联网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及时通过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启动互联网广告搜索认领、核查线索,对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广告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加强对户外和农村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深入市区、街道、乡村,对户外及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排查,做到对非法集资广告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有效封堵和遏制非法金融广告宣传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不平衡,配套工作制度尚需完善;二是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强;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宣传队伍专业有待提高,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复杂、手段花样百出,处非一线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面、法律功底和对非法集资的辨别力仍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措施
(一)强化法治宣传,培育法治意识。一是深入推进局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教育,鼓励各科室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更加注重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天使投资峰会、政银企对接会及金融服务进千企活动,增加举办次数,通过贴近企业和群众生活的方式,宣传法制及金融政策,潜移默化企业和群众法治思维。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作风优良队伍。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行动,强化工作督查通报,抓实抓严违纪行为处置,不断强化干部法治思维,抓严干部日常管理,堵住权力寻租空隙,以铁的纪律抓出强的干部作风。
(三)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力度,维护我市地方金融稳定。一是强化P2P网贷机构清退工作。加大力度打击互金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P2P网贷机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工作,力争2020年底辖内4家P2P网贷机构全面退出。二是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加强与县(市、区)、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沟通合作,加大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督促各县(市、区)通过多种方式激励、动员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同时加大陈案化解力度,分类推进陈案积案处置,稳妥有序处置案件风险,从2020年起,每年化解陈案不少于2宗,力争用3年时间化解完现有陈案积案。三是强化类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加强38家类金融机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力度,督促各家机构通过相关系统按时报送业务数据。采取措施、协助降低辖内类金融机构压降不良贷款,做好不良贷款催收、坏账冲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