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韶关市金融工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着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金融法治建设,法治机关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部署,韶关市金融工作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数据管理局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录入工作,行政审批改革取得良好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12月末,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已完成小额贷款公司2项行政检查、3项设立审批、9项变更审批、1项任职资格认定和1项行政检查,融资担保公司1项设立与变更行政许可、7项备案和1项行政检查梳理录入工作,相关服务事项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公布办事指南,审批期限均短于法定审批时限。其中,22项行政事项实现网上办、21项行政事项实现一次办,办事企业可选择邮政快递EMS寄件和收件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初衷。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照韶关市“双随机、一公开”方案部署,制定《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库,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两类机构巡查监管。一是突出现场检查监管。韶关市金融工作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每年组织区(县)金融局(办)、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2次合规检查。对我市16家小贷、5家融担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从业务经营、资本金运用、客户档案资料等多方面入手,随机抽取多份资料与非现场监管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校核,检查公司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账内账外不一致等情形。现场检查结束后,出具检查工作底稿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存在问题的公司限时整改。二是加强非现场监管。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两类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报送相关业务数据,采取分类汇总方式汇集各区(县)报表,并查看业务台账与统计数据是否相符,及时纠正企业报送差错,并通过非现监管系统和相关业务数据,推导企业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或者业务违规情况,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两类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三)实施非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
韶关市金融工作局结合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对许可证到期和退出市场的公司进行公示。及时在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官方网站更新注册登记的融资担保企业名录,对已经退出市场的公司进行公示说明,为群众查阅相关公司资料及资质提供最新信息,避免群众受到误导和欺诈,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2019年退出市场融资担保公司1家,相关工作正在处理落实中,后续拟将有关退出机构信息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等部门。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强化重要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韶关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韶关市促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若干措施》(韶府规〔2019〕14号)(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以中央、省和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针政策为依据,以促进韶关实体经济发展为目的,《若干措施》制定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若干措施》印发实施后,韶关市金融工作局第一时间在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及时告知公众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对《若干措施》宣传解释,积极引导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家企业申报第一阶段上市奖励金。
(五)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地方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韶关市金融工作局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担当,采取多项措施依法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深入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网络等现代工具,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发挥市、县各级广播电视台、韶关日报、政府门户网站等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片;在人流密集地设点摆摊、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专题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广告资讯清理等多形式、多途径向广大群众普及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非法集资特征及危害,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等风险问题的发生。同时,积极接受广大市民咨询,协助解决信访纠纷矛盾,大力营造促进金融健康发展舆论氛围。
2019年初,我市共有18宗非法集资陈案,涉及人数2657人,涉及金额11164.22万元;截至12月底,已成功化解陈案9宗,涉及人数1695人,涉及金额3010.35万元;剩余9宗陈案在可控范围内,未发生群体性及上访事件,未发现重大舆情;全市范围播放非法集资宣传公益广告、举办11次(含各县、市、区)大型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发放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册逾5万册、公开信超10万份,覆盖人数逾10万人。
二、存在问题
韶关市金融工作局以机构改革为新契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正引向深入,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韶关市金融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特别是机构改革调整后,如何适应新职能、新使命、新要求,还需要深入思考和探索,法治政府组织、指导和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改进。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制学习教育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督促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党员干部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利用有关门户网站、“学习强国”APP平台等渠道,提高对国家和省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学习深度。
(二)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力度,大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典当行等机构行政执法制度,提高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三)落实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普法规划,开展好各项法制宣传和防范非法集资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大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