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规章立项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2017年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粤府办〔2014〕30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韶府令第140号),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的事项应当制定或者修订市政府规章的,可以向我局书面提出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建议项目时间
二、征集建议项目的内容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提交包含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或者单位名称。
三、征集建议的方式
信函方式: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邮编:512000),韶关市司法局立法科,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项目”字样。
电子邮件方式:sg8469425@163.com
传真方式:0751-8469425
韶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