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2015]45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韶关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0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邮编:512026,联系电话:0751-863199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gswjhzb@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下载):韶关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水务局
2019年9月17日
征集调查已结束,点击查看结果反馈: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