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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韶留韶就业补贴政策受到高度关注,补贴政策权威解答都在这里!

时间:2021-03-15 11:14:44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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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返韶留韶就业补贴政策推出后随即受到市民高度关注和欢迎,前往各地就业经办部门咨询申报资格、补贴标准等具体政策内容的市民络绎不绝。笔者特意就相关政策内容到市人社局进行了走访。

  据悉,申报返韶留韶就业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即韶关户籍人员;离开韶关行政区域求学、务工后返回韶关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5月17日以后;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可一次性获得每人1000元的返韶留韶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户口簿、劳动合同、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限全日制毕业生),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人社部门将对申报人员的省内务工返乡人员核验就业登记信息或社保缴费记录、退役信息等资料进行逐一核验。

  返韶留韶就业补贴政策问答

  问:外出求学、务工时间有无限制必须多少年内?返乡时间是否有限制?  

  答:均无限制。  

  例:陈女士2000年返韶,一直未就业,至2020年5月17日后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形下,她即符合申请条件。  

  问:原户籍是韶关,后户籍迁出符合条件吗?  

  答:不符合条件。  

  例:吴女士2002年上大学时户籍迁到广州,至今未迁回,现在韶工作,这种情形下属于户籍迁出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如果吴女士毕业后户籍再迁回至韶关,在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她即符合申请条件。)  

  问:在外地工作,但是只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参保纪录是否符合条件?  

  答:不符合条件。

  问:省内务工返乡人员在外地无参保记录,无登记就业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答:不符合条件,必须有社保缴费记录或就业登记信息。  

  问:社保缴费记录查到只缴纳了工伤、失业、医疗保险,未购买养老和生育险是否符合条件?  

  答:需同时购买工伤、失业、医疗、养老、生育保险。  

  例:钟先生在现就业单位只缴纳了6个月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个人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种情形下也不符合条件。  

  问: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要求在2020年5月17日后,是否指2020年5月17日以前从未在韶就业和购买社保?  

  答:指2020年5月17日以前无在韶参保记录,或2020年5月17日以前在韶有参保记录的,参保时间应早于提供外出返乡佐证材料时间。  

  例1:冯先生2015年外出求学,2019年6月返韶工作,在本地企业工作3个月后辞职(无参保),2020年5月17日之后再次在韶就业并参保,则其需要在后一单位参保满6个月后方符合条件。

  例2:周先生2015年到外市务工(参保),2019年6月返韶就业并参保,则其不符合条件,需符合在2020年5月17日后返韶就业参保方符合条件。  

  问:灵活就业人员是否符合条件?

  答:不符合条件。  

  问:2020年5月17日后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参保时长已满6个月。但因工作变动不在同一单位参保缴费是否符合条件?  

  答:不符合条件,建议在现单位连续参保6个月后提出申请。  

  问:在劳务派遣单位就业或属于劳务派遣人员,是否符合条件?  

  答:符合条件,但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除外。  

  问:该项补贴是由个人还是由企业代为申请?  

  答:由个人申请。  

  问:申请程序中,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所在地是指务工所在地,还是户籍所在地?  

  答:以务工地为准。

(转载韶关日报  黄思敏 刘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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