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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对《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8-12-19 16:21: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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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2日至722日,我局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共1条。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可以以市场租金优先申请租赁直管公有住房。1、市直单位的交流干部;2、市人才就业局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应届新就业大学生及新调入的医生、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为什么这个中直单位和省直的就不行呢?

我局未采纳该建议,未采纳的理由:因为中直单位和省直单位来韶交流的干部,相关单位都有妥善的安排,若确实需要解决住房困难,均可以参照市直单位的交流干部,进行优先申请分配。

特此公告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20181212

 

 

相关公告: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