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市农房办受邀到浈江区乡镇开展基层落实耕地保护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宣讲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受浈江区自然资源局邀请,于9月27日至9月29日组成宣讲组到浈江区5个乡镇开展耕地保护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关政策宣传辅导。
本次宣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立足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小组等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从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农村住房规划报建、违法用地法律责任等方面,与广大基层干部一起学习《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以及《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并对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征收程序进行实务讲解,解读农村住房的规划用地申报程序和各单位职责,解答疏堵结合,全面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耕地建房。同时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单位和个人实施违法用地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告诫违法用地将产生的高昂违法成本以及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具体情形。
宣讲中,市自然资源局还向与会人员通报全市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进展情况。据了解,自2020年7月3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以来,全市上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耕地建房62宗,已完成整改58宗,尚有4宗未整改到位。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广泛宣传“八不准”要求,紧盯问题整治,压实属地责任,通过每日一报、定期通报、提醒函等方式,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