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翁源县铁龙镇将军屯南部矿区熔剂用白云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概况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及竞买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出让人: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时间安排:
出让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19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8时至2021年12月9日12时止;
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6日8时至2021年12月10日10时止。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市自然资源局在挂牌交易实施后对参加者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采矿权的,采矿权由政府收回并择期重新挂牌;
4.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资格确认:
1.有意竞买人可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资料,亦可直接登录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下载。
2.竞买人须先行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前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办事大厅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只有办理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才能登录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3.有意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的要求完成申请报名手续。
4.有意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交易系统提示申请报名。有意竞买人必须保证在交易系统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在交易系统填写材料一致。
5.交易系统确认有意竞买人提交的信息后,自动授予有意竞买人竞价资格。
三、竞价规则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符合条件者,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起始价,不设底价,竞价增幅不低于200万元。
(二)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按要求参与网上竞价。
(三)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
(四)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直接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五)网上竞价期间,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的出价有效与否,由交易系统自行判断。请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自行做好准备,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若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计算机设备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进入交易系统报价页面按要求报价;交易系统确认报价后,自动更新网上交易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有效报价,新报价在起始价或原报价的基础上不低于增价幅度。交易截止时(竞买人进入交易大厅后,页面显示“现场时间” “网上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符合条件者,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在交易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更高有效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是以各竞买人的最新有效报价时间为起始时间,交易系统限时在5分钟内接受竞买人的新报价,每接受一次新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将限时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如在限时5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交易系统将以最后的有效报价确定为最高报价,其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同时停止接受报价。
(八)网上报价期限截止,交易系统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网上交易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或者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1.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在交易期限内(包括限时竞价)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活动终止,自然资源部收回矿业权。
四、网上交易、竞得资格确认及合同签订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ythpt.sg.gov.cn)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四)如竞得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造假等情形,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的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不成交。
(五)竞买人可在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六)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七)竞得人须于网上交易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余款,竞得人也可按《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2号)申请分期缴纳,分期缴纳出让收益应依法承担资金占用费,具体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竞得人逾期不签《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开采利用方案编制等费用共111万元,该费用由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垫付,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可单方面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作违约金,不予退回。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矿业权占用费(500元/年)及其他依法需要缴纳的费用。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十)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后转作受让采矿权的定金后抵作采矿权成交价款。
2.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网上交易工作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相关提示及注意事项
(一)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申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3.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4.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林业、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林地、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费解决。如不能解决,概不退还任何出让款项。
(二)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1年11月25日12时前以书面方式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一)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https://nr.sg.gov.cn/);
(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咨询电话:0751-8379655
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1-8379657、8379629
九、监督投诉电话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0751)8777328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