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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03 17:07: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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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5月12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纪律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召开土地房屋征收问题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及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坚决改、自觉改,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抓紧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是强化学习凝聚共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同时制定局党组理论和涉土涉征收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优化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各党支部专题传达学习巡察整改工作精神,通过不断深入研究学习,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发展提升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以上率下形成合力。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审核修改整改方案,经多轮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制定了《中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协调专班,下设突出问题整改组、建章立制专责组、耕地保护专责组、闲置土地专责组、督办专责组等,明确由各分管领导负责专责组各项工作,形成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总体协调督促审查,局主要领导部署协调重大问题,局党组总把关的工作机制。并针对巡察反馈的27项具体问题,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限,把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细化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机制一抓到底。建立了一周一汇报、半月一分析、一月一总结分类分级统筹调度机制,明确局主要领导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每半月分析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及时查漏补缺,有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尤其面对难点问题,局党组及时确定2022年10月份作为专项巡察整改“集中攻坚月”,集中力量重点攻坚,27项具体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同时,为确保工作进展按既定要求推进,建立了整改专项督查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抓实巡察整改,基层党组织负责一线抓具体具体抓,新设立的督察审计科配合专班督促整改进展进度,对整改事项实行台账销号督办,将整改情况作为年底干部实干实绩考核评价专项行动重要依据,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的坚决予以问责。

  

  (二)聚焦真改实改,切实把深入系统整改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的风向标。聚焦市委巡察反馈的四方面27个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研究分析具体情况,剖析问题根源,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分类分步推进整改,其中分析拟定立行立改类问题12项,长期坚持整改问题15项。一是紧盯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区分轻重缓急,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拖、质量不高”、点名点事等重大问题,局主要领导多次研究,明确责任科室要立行立改,围绕提质提速制定有效措施,力求见行见效,快速体现整改成果。二是围绕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局党组坚持对整改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梳理总结,举一反三,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深挖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已解决的问题不反弹,新的问题不发生。三是结合实际开展追责问责。通过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谈话,组织机关纪委开展问题原因剖析和责任核查处理、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集体谈话活动等方式全面整改。

  

  (三)坚持以改促干,切实把转变作风服务发展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入剖析市委巡察问题根源,清醒认识干部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服务发展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在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中,局党组坚持将抓作风转作风作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机关主动优质服务意识,推动工作由被动落实向主动服务转变,围绕稳经济大盘抓好土地要素保障改革,围绕发展要安全守好底线红线,围绕暖企解民生转作风优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情况。

  

  (一)贯彻市委关于土地房屋征收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市级土地储备任务落实力度有较大差距问题。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及有关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纳入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7月份以来先后在局党组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观念”、《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涉土、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为推动整改奠定思想根基。

  

  (2)深入剖析,明确整改方向。一是先后召开集中剖析会,剖析近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完成率不高的原因,主要存在3项不足:首先是储备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不足,对每年纳入储备计划的土地总体规模未进行科学论证,对列入储备计划的地块前期摸底调研不足,计划编制论证程序不完善,缺少系统的专业论证程序;其次是财政资金匹配不足,未按储备计划规模所需数额匹配相应的财政资金,且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资金到位滞后;最后是计划执行力度不足,统筹协调收储任务能力偏弱,效果不佳,推动“净地收储”“高效收储”配套制度建设滞后,辖区政府实施征收工作力量和执行能力偏弱。二是根据剖析的原因,明确加强储备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操性、提高土地供给率使土地储备资金形成良性循环、实行下沉一线工作模式和对部分征拆制度的调整修改等改进工作措施,准确把握整改方向与路径。

  

  (3)注重长效,出台制度。在深入学习法规政策,全面剖析成因的基础上,经专题会议、局务会议多次集中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从严格控制纳入储备计划地块范围和规模、加强收储地块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加强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及联合会商工作、明确最终成果评审及审批程序、明确土地储备计划信息录入主体、加强土地储备计划季度动态管理及中期调整工作等六大方面推动年度收储计划编制规范化、制度化。

  

  (4)多措并举,攻坚收储任务。一是在年初分解下达年度土地收储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进度等情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重点项目收储任务,组织各县(市、区)科学制定2022年度收储任务未完成项目攻坚清单,市县联动,重点突破。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将收储攻坚任务细化到每个月、每个项目,形成每月进展督导台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比。三是将收储攻坚任务列入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攻坚和规范治理重要内容,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规范土地房屋征收机制改革专项行动,抽选精干力量组建土地收储工作专班,依托“下沉一线”,为各县(市、区)收储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当前财政资金紧张和部分县市区所反映问题,研究报请市政府结合实际对全年收储任务目标进行相应调整,并建议对相关考核进行相应调整。

  

  2.关于“项目为王、招商为要、投资至上”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全面梳理,建立台账。一是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应交未交、因征地延误推迟开工的项目。二是分析土地交付延误的原因和责任环节,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制定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集中攻坚解决一批、逐年解决一批,动态调整一批”,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和措施,分批分步解决。

  

  (2)建章立制,源头防范。一是针对土地征收制约项目落地其源头是年度收储计划精准度不高,收储与项目匹配的工作能力不足等源头问题,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项目收储的前期研究计划规划制度,结合其他相关巡察整改问题,从改进收储计划措施提升要素保障项目运转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净地”供应。进一步健全土地供应内审制度,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内审制度的工作方案》,严格审核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土地登记、现状利用等情况,并比对最新的地形图与航拍图,最大限度地查找可能存在影响开工建设的问题,确保土地真正实现净地化供应,从土地来源上遏制影响项目开工的问题发生。

  

  3.关于决策落实“一抓到底”的精神还有欠缺问题。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1)传导压力,解决思想精神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收办党员干部会议,集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辅导。二是局机关党委加强指导,市土储中心和市征收办党支部组织召开土地房屋征收问题专项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抓落实抓执行的思想认识。

  

  (2)对照剖析,梳理台帐持续跟进落实。一是组织市土地储备中心深入分析2020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台帐未完全跟进落实、2021年以后停止登记重点工作跟踪台账的原因,同步补充完善2020年至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台账,在台账中动态更新工作进展,逐项登记进度情况。二是制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重点工作有专账登记、有专人跟踪、有专人督导。

  

  (3)加强领导,健全重点工作统筹机制。进一步强化土地储备在要素保障大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实行局党组、局务会定期听取市土储中心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汇报机制,统筹处理土地收储遇到的困难、问题。7月以来先后4次集中听取研究市土储中心推进“大数据项目土地收储”和年度收储任务考核等相关重点工作。

  

  (二)落实“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部署相对滞后,推进土地资源领域规范治理有差距问题。

  

  1.关于谋划推动改革攻坚规范治理部署有温差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局党组部署市土储中心、市征收办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健全规范局属单位政治学习理论制度,强化责任下移传导。二是在局机关党委全程指导下,市土储中心和市征收办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对照剖析导致“上热下冷”的成因和梗阻环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强化学习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并健全规范了《市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关于开展加强学习工作的通知》《市征收办班子及中层集中学习制度》等系列学习制度。三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针对“重业务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问题,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层层分级谈心谈话,先后组织党支部书记与各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分析查摆党员干部思想问题,强化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意识,强化政治规矩意识,强化担当作为意识。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土地征收管理实际,进一步细化市级改革攻坚规范治理有关工作要求,形成《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规范土地房屋征收机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完善留用地监督管理和推动2022年度土地收储为抓手,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年初组织浈江区、武江区核对历史征地留用地底数,基本掌握底数情况,并于2022年6月18日由市府办印发《关于浈江区、武江区留用地试行计划指标管理机制的通知》,深化留用地管理工作机制改革,提升留用地落实效率;浈江区、武江区第一批拟落实留用地方案已于2022年7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9月14日取得市政府同意的批复;结合已办理的留用地实地留地案例情况,于2022年9月26日提出初审、审核、报批、登记等留用地实地用地手续办理工作流程的工作文件。此外,我局成立了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提速提质专项行动小组、规范处置全市闲置低效用地专项行动小组、规范土地房屋征收机制改革专项行动小组、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小组、规划引领土地资源资产价值提升专项行动小组、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速提质改革创新专项行动小组、构建土地整治共建共享新格局专项行动小组、建立健全机关高效规范运行、机制专项行动小组等9个改革攻坚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小组,并同步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年度任务清单》,通过“季度考核”“比学赶超”“树立优秀典型”等方式营造各改革攻坚小组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氛围。

  

  2.关于推进土地资源领域规范治理要求有偏差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开展“回头看”,查找现行制度短板。一是围绕土地收储、征收文件(制度)运行、区镇村评价、使用效果等情况,制定《关于开展市区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专项清查整改建章立制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力求全面梳理征收文件制度的运行情况,查找运行效果不足和存在漏洞等问题。二是先后召开工作会议,与浈江区、武江区征收部门、镇街征收一线人员开展面对面交流沟通。并根据辖区政府反馈的信息,新修订完善文件工作台账。三是结合“下沉一线”工作模式,在实际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搜集基层亟需政策措施支撑的问题,并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征收改革要求,明确制定优化一批政策文件,如《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南》《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资料整理和建档工作指引》等。四是根据区、镇、村对征收工作“模板化、清单化”的意见建议,2022年10月份在整理印发的工作指引、实操制度的基础上,印发《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有关文本模板,规范一线工作人员的具体操作细则。

  

  (2)突出重点,推进政策攻坚突破。将巡察反馈指出的“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文件作为改革攻坚的破题重点,谋划草拟《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征拆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构)筑物调查认定工作意见》。一是2022年8月上旬组织启动“未登记建(构)筑物”调查认定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市土储中心、市征收办、浈江区、武江区自然资源局及征收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从基层一线实施与市级政策制定两个层面,分别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思路,研究政策制定导向,梳理确定“政策风险、群众利益、符合实际”三条基本原则,明确在遵循“房地一体”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未登记建(构)筑物区分不同建成时点、强制性政策不同实施期间、市区宅基地与报建等配套相关政策实施节点、合理居住需求面积等分类提出补偿标准。二是注重政策对应的数据支撑,针对浈江区、武江区基础调查数据覆盖范围不同、不同类型建筑差异较大、“三外”人员历史形成背景与分布不同等情形,组织属地政府从区镇一线角度梳理当地未登记建(构)筑物总体数据,以及提出各分类标准设定的理据。三是深化推进市与市辖区征收体系改革相结合,将“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文件修订纳入改革攻坚突破一批政策,围绕改革体系设定、总体方向,进一步优化修订。

  

  3.关于执行个别改革攻坚任务有落差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增存挂钩”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全市闲置土地“百日攻坚”行动。二是切实规范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流程、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处置流程,我局草拟了《韶关市本级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8月5日印发实施。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印发《规范处置闲置用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规范处置闲置土地“百日攻坚”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工作。三是对照动态巡查频次和巡查标准有关规定要求,排查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机制研究不足导致制度不够完善,在动态巡查工作未充分发挥区镇的监管作用等三大方面问题,目前已将动态巡查嵌入日常工作链条,基本建立我市动态巡查责任体系。四是建立供后监管机制,对韶关市本级超期未开工竣工的项目下发开/竣工履约通知书,督促企业开发建设;对未到约定开/竣工时间的宗地下发开/竣工提醒通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开发建设。截至2022年10月底,共计发出180份开/竣工提醒/履约通知书。对超约定开工日期1年仍未开工的地块,组织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够,解决征收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需加大工作力度问题。

  

  1.关于群众回迁安置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安置楼项目问题。一是梳理排查影响“住户入住、生活保障的“供水难、维修、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涉及的每个节点,找出实际障碍,形成有具体问题、涉及相应部门、解决路径、预计解决时间的工作方案。二是针对性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多措并举推动回迁户尽快完成入住和办理收房手续。

  

  (2)提高站位,举一反三排查其他回迁安置问题。梳理排查,形成工作台帐。全面梳理武江区未落实安置的被征收户情况,形成未安置工作台账,并通过实地调查,根据不同安置小区的具体情况,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其中,对于未完善基础设施的,逐项补充完善;正在建设的安置小区,加快完善交房手续;未动工建设的安置小区,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并在建设过程中提前介入,避免再出现不能入住的问题;短期内无法建设的安置楼,以更换安置点或转为货币补偿的方式落实安置。分类推进问题解决,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关于统筹解决留用地历史难题办法不多问题。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1)集中破题,着力推动历史留用地项目分批“落地”。一是组织梳理第一批留用地实地留地方案,于2022年7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14日取得市政府的批复,现正开展土地供应程序。二是2022年8月份以来,组织浈江区、武江区政府按照轻重缓急、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条件较为成熟等原则开展第二批留用地实地留地方案的申报工作,并于8月底形成落实方案,现正与属地政府进一步落实复核规划选址、容积率抵扣及村委自治决策等事宜。

  

  (2)改革机制,提升留用地落实效率。一是根据市本级财政形势,积极研究解决留用地问题新途径新手段,先后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多轮对接,探索统筹利用一定比例的新增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和“专项债”来解决一批历史留用地兑现问题,并与相关单位形成联动沟通交流机制,及时获取相关政策调整或有助于留用地解决的政策信息。二是为扭转以往留用地多头管理、层级权责不清的局面,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浈江区、武江区留用地试行计划指标管理机制的通知》,着力构建市级统筹保障、区政府主导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职责分工,理顺层级管理重心。三是聚焦申请及初审、审核及报批、批后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堵点”,明分工、定要求,印发了《留用地实地留地安置落实申办流程》。

  

  3.关于调解回应群众征收矛盾纠纷不到位问题。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整改。

  

  (1)肃清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工作作风教育,经组织剖析,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剖析了思想不重视、跟进环节有缺位、责任意识淡薄造成“调解回应群众征收矛盾纠纷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大力整改。

  

  (2)立即组织核查,形成工作台账。全面查清2020年、2021年间向我局二次或多次反映的81件服务热线来电来访答复情况并形成登记工作台账。

  

  3)分类分步处置,专人专表跟进。2022年9月6日至9月24日期间采取回电回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再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按照轻重缓急,逐一研究解决。

  

  (4)及时出台制度,规范信访处理。举一反三,全面思考在征收工作过程中对矛盾防范和化解的方法,相应建立了市土储中心来访接待答复制度、市征收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对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登记造册,记录好答复情况及事件经过结果,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第二方面问题,落实土地房屋征收管理职能责任方面的情况。

  

  (一)对土地管理的领导作用不够突出,土地房屋征收职能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土地征收“三重一大”事项把关不足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对标对靶确定整改方向。一是集中召开剖析会,组织梳理2020年至2021年间的市土储中心大额征收资金事项拨付流程,从多层次、不同纬度、主客观多角度分析局党组会审议“土地储备资金议题”偏少的原因。二是经剖析梳理形成主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方面主要是思想认识方面不到位,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风险意识不强,部分财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且在土地储备资金往来、会计核算等环节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责任不清;客观方面主要是在储备资金层级管理责任不清晰,市土储中心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加上年度项目征拆资金支出笔数较多,且实际征拆工作对资金时效要求高的特殊性。三是除了思想认识、业务基础等主观方面原因外,重点对征收资金使用特点、资金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整理,深入研究,统筹规范、安全和效率三方面因素,为整改措施提供可行性依据。

  

  (2)健全责任机制,加强层级管理防风险。一是严格落实《市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确保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涉及“三重一大”清单范畴的,应上尽上。二是结合征收资金使用特点,实行分级管理,经过局工作会议、局党组会先后研究审议通过后,印发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了市土储中心需报请局党组审议的土地储备计划及其预决算、每个季度的储备计划执行情况、年中预算项目、预算资金的调整、拨付给辖区政府的征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等方面事项,同时细化市土地储备中心内部储备资金的支出程序要求,分级分步强化了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审批程序。

  

  2.关于制度“立改废释”明显滞后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梳理排查问题,建立制度“立改废释”台帐。一是对2017年以来我局牵头拟定或印发的土地收储、征收工作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在局内部组织法规科等多科室联合讨论,查找现行制度不合时宜、形式不规范、已有新规定等方面问题。二是将整理的现行制度文件,分发给浈江区、武江区征收部门、相关镇街征求意见,并召开工作会议与浈江区、武江区征收一线人员开展面对面交流沟通,重点找出现行制度执行效果方面问题。三是根据内部会审和两区反馈的信息,逐步开展“立改废释”工作,其中10月以来先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

  

  (2)分批推进一批制度研究出台。一是针对巡察反馈以及近年来储备土地管护工作实际,先后经过征求多部门意见,经局务会审议并上报市政府审议批准后,印发《市本级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指引》,明确储备土地移交、管护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二是围绕资金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经过多轮研究、反复征询意见,形成了《韶关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工作指引》,通过明确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渠道、拨付程序,采取“月末、年末、次年、每两年周期”检查和专项审计模式落实土地储备资金闭环管理,优化完善了工作经费匹配和拨付机制,保障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安全。三是按照巡察指出问题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新要求,积极推动《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韶府办〔2016〕76号)修订,于2022年8月初步形成《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计划采取统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对区政府梳理的各相关补偿标准按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测算的工作模式,该方案于10月底报经市政府批准,现按规定程序要求委托第三方启动测算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资料整理和建档工作,于2022年9月29日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资料整理和建档工作指引》,对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期移交,确保各项目来源可查,去向可寻。同时下发通知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自行制定资料整理和建档工作指引,推动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档案功能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提供服务。

  

  3.关于土地收储“征而未净”,影响土地招商效果问题。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整改。

  

  (1)剖析原因,梳理问题,建立台帐。针对巡察指出的“60个未净地收储地块”的形成原因和责任环节开展集中剖析,明确形成该问题的四个主要原因:储备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不足、市级财政土地储备资金匹配不足、计划执行力度不够、净地入库程序及验收标准不清晰。在此基础上,明确整改方向。组织浈江区、武江区逐一摸排“未净地”的具体原因、工作量、预计完成时间以及涉及单位,并于2022年8月底形成分期分批处置方案和工作台账。

  

  (2)扎实推进,分批分期,推进“净地化”。一是结合“下沉一线”工作,2022年8月起会同浈江区、武江区政府推进60个未净地收储地块“净地化”,建立分期分批处置方案和工作台账,对近期可以立即整改完成净地交付地块(地块仅仅存在部分青苗附着物未及时清表),立即函告辖区政府尽快完成清表工作,做好文字图片佐证材料,并共同组织现场勘察核验;对于短期内难以整改完成净地交付地块(地块涉及到青苗补偿、坟墓迁移、房屋建筑物补偿、管线迁移、土地报批问题,征收工作量较大且征收资金需求额度大),采取会同辖区政府逐个地块查找未净地化原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把好脉”,并通过下沉一线工作模式和对部分征拆制度的调整修改加强对辖区政府的指导。二是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地块征收难易程度、财政收储资金保障等情况,明确分步落实计划。三是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责任主体,扎实全面推进。根据工作台账中所列项目的具体情况,深入了解剖析问题症结,找出卡点堵点,统筹协调责任主体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政府的监督和指导,扎实、全面推进“净地化”工作。

  

  (3)多管齐下,落实净地征收。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解决往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中存在的土地收储事前摸底调研不足、土地收储成本研判不足、大规模土地收储统筹谋划不足等问题,切实提高计划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实操性,确保未来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印发《市浈江、武江两辖区土地储备下沉指导和日常督导工作方案》,通过成立市土地储备下沉指导和日常督导工作小组、坚持“每周督导一覆盖、下沉区镇村一线”原则、完善工作小组联席会议机制等举措,特别是坚持一线工作法,在一线中发现问题、在一线中研究问题、在一线中解决问题,确保收储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化解在现场、解决在一线,加大中心城区土地收储的统筹协调力度,科学高效解决征收工作难题减少文来文往,进一步实现项目净地收储工作提速提质。三是印发《韶关市本级征收土地移交程序及验收标准工作指南》,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本级征收土地净地移交工作。四是印发《韶关市本级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指引》,细化净地入库出库管理、管护及临时利用、管护费用及相关责任要求,建立储备土地管护台账,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储备土地安全。五是印发了《韶关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工作指引》,通过明确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渠道、拨付程序,采取“月末、年末、次年、每两年周期”检查和专项审计模式落实土地储备资金闭环管理,优化完善了工作经费匹配和拨付机制,落实净地收储资金保障。

  

  (4)想方设法,多措并举,推进市场供应。一是形成土地周边城市外出推介方案材料,细化地块信息,充分挖掘区位优势,多维度推介规划地块,做好土地推介基础性工作。二是加大线下宣传力度,积极成立土地招商推介工作小组,2022年10月20日印发《关于成立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招商推介工作小组的通知》,工作小组成员将具体落实方案工作内容,落实意向拿地企业需求及存在困难台账管理,并每两个月形成工作台账报送一次工作进展。三是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公众号等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推介,争取全方位的宣传效果。四是注重加强部门合力,2022年7月以来主动对接市住建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房协等单位,有效结合商品房销售活动、产业招商活动等联合开展房地产招商推介活动,多部门合力推动我市房地资源走出去。

  

  (二)土地房屋征收依规依纪依法还不足,征收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储备用地监督管理弱化问题。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找准工作方向。针对巡察指出的部分入库土地“收而不围”监督管理弱化问题开展集中剖析,深入剖析主要原因有: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权责不统一,管护工作未实现完全闭环管理;传统的管护手段相对低效,单靠市土储中心的管护工作人员实施地块巡查效果不明显;针对一些未净地交付地块,辖区政府和市土储中心管护主体责任不清晰、不明确。坚持问题导向,从排查已发生问题、分批解决存在问题、防范新增问题、健全长效机制等角度,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对标对靶取得实效。

  

  (2)组织专项清理行动,分批排查分批分类解决。会同浈江区、武江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现有入库储备土地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整理形成政府已收储土地台账,排查侵害政府储备土地行为,截至2022年10月底,浈江区、武江区已核查出储备地内存在违规搭建、违规种养12宗,已对排查发现的12宗地块进行整治,取得了初步遏止和打击侵占储备土地的成效。并实行清理与管护结合推进,将已完成整治的储备土地及其他完成排查的储备土地,分批分片委托移交辖区政府,明确管护要求和保障措施,借助辖区政府管控力量加强对政府储备土地实施管护。

  

  (3)健全制度机制,推进长效管理。一是2022年4月起,先后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局工作会议、局党组会研讨,于2022年10月印发《韶关市本级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指引》,细化入库出库管理、管护及临时利用、管护费用及相关责任要求,建立储备土地管护台账,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储备土地安全。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收储土地涉及污染情况缺乏调查问题,在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已收储和计划收储地块污染情况全面摸底工作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招商进度、土地价值、土地历史用途等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的方式对所有库存储备土地开展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的地块尽快开展治理工作,避免因污染问题导致项目延缓落地。对计划纳入储备的地块先行开展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并采样进行污染指标快速筛查工作,发现问题地块原则上不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通过上述规定和措施避免因地块污染问题导致项目难以落地的问题发生。

  

  2.关于征收工作的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先后制定《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的通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局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并先后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年轻干部业务培训等会议上按计划落实学习《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涉土、涉征收法律法规,如2022年8月1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局领导讲授《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重点讲解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先后对土地征收的政策调整、各有侧重,及实务工作注意事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培训。二是组织开展系统培训,组织召开全市2022年度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培训会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房屋征收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收办参加。培训分为征收廉政教育、征收政策解读及司法实务、学习交流三部分。讲解深入浅出、实务性强,提高了征收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提高了征收工作实践能力,同时加强了各县(市、区)之间的交流与联系。三是学用结合,在深入学习相关政策和反复征询顾问律师意见后,印发了《集体土地征收强制执行程序工作指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程序工作指引》,补全了原工作指引的缺口,为基层一线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提供了流程遵循,增强工作合法性和规范性。

  

  (2)针对巡察指出的部分预公告未在局网站公示的问题,一是分析未公示的原因,包括经办人员对工作文件学习不足重视不够、征地预公告网站公开涉及内部机构联动不顺畅、缺乏定期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监督管理机制等,为针对性整改提供依据。二是制定《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征收信息公开的步骤、各节点的分工等具体要求。2022年7月以来先后按要求公示5份预公告,做到应公示率100%。

  

  3.关于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梳理历史数据,启动征收信息化建设。开展征地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梳理浈江区、武江区重点项目和重点片区情况,并与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分步推进征收数据整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了《2023年韶关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技术服务项目计划书》,明确工作内容,并按程序申请列入2023年财政预算。

  

  (2)更新最新情况,确保时效性完整性。针对征收信息化建设的薄弱环节,一是成立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对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进行研判,结合征收工作实际,计划融入土地储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逐步推进建立征地红线数据库、土地现状调查登记一张图库、征地预公告范围库以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适用范围库等信息库,并对应形成工作跟踪台账,进一步完善征收信息基础台账管理。为开展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地块范围进行项目数据分析以及相关业务提供征地数据支撑。

  

  (三)土地征收总体统筹谋划不足,征收实施摸底调研不充分问题。

  

  1.关于对大规模土地收储统筹谋划不足问题。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1)重点剖析,为整改方向提供依据。巡察反馈指出的“部分片区项目征拆工作进展缓慢、资金保障不到位”切中近年来市本级部分土地收储项目的典型问题,我局将其作为重点先后开展多轮剖析,总体梳理出三个方面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前未对整个片区进行系统详细的摸底调研及论证,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批分期实施计划,比如项目开展之初,未对地块的城规、土规、报批、权属、林地、基本农田进行系统的摸底,而且当时整个项目整体分为二期委托浈江区政府实施,但两期项目并未依据项目落地安排、土地报批等因素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分批实施,而且区政府征拆过程中先易后难实施,导致部分入库地块零碎不完整。二是前期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后期资金保障不足,比如项目实施初期各项资金渠道充裕,以资金池形式批量预拨给浈江区政府,但未有效地对浈江区政府资金使用进行查验监管,未及时发现资金利用效率问题,在项目实施后期因国家调整储备土地项目融资渠道、财政资金紧张,该项目资金匹配出现不足,但项目未及时根据资金情况进行调整。三是该片区规划主要定位改变,政府开发力度减弱,该片区最早定位为商贸仓储物流区域,后规划和发展方向调整,不再作为发展重心推进,未及时协调后续处理事宜。

  

  (2)加强协调,推进项目后续问题处理。一是会同浈江区政府排查地块现状、资金缺口、群众相关利益保障等具体问题,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支撑。二是根据剖析的原因和排查出的具体问题,组织对该片区后续未完成项目进行分析论证,根据当前项目安排和财政情况精准提出分步计划,制定了剩余地块清表交地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路径安排。

  

  (3)吸取教训,针对性完善制度。建立收储计划季度动态管理制度,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收储任务细分到每月,并每季度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预测,视实际情况对计划执行进度进行动态调整;若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或产业项目、重点招商等原因导致土地储备计划任务目标需要调整的,按程序申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调整。

  

  2.关于土地收储事前摸底调研不足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摸排梳理,针对性解决具体问题。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部分地块收储事前摸底调研不足问题,整理2018年8月和10月委托浈江区政府征拆的项目,总结事前工作开展情况和后续终止项目的具体过程,查摆近年来部分类似项目问题,从责任单位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事前多部门联动机制、项目动态管理制度等方面全面分析,为后续健全机制推进整改奠定基础。二是将终止项目涉及的房屋被拆后未及时支付补偿款农户,组织具体实施单位浈江区征收中心核查处理。

  

  (2)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堵住漏洞。我局将巡察反馈指出的收储事前调研、事中保障不足、计划执行率偏低等土地收储问题作为一项重点整改工作,先后结合巡察指出的多项问题进行统筹研究,明确要在深入研究剖析的基础上,全面理顺收储计划工作机制,切实堵住该项工作漏洞,于2022年10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一是重点加强规范收储地块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要求储备计划和储备地块事前必须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地块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否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意见。二是建立健全收储项目多部门联动的调研会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储备计划初步成果必须书面征求辖区政府、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住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代建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体局意见,且征求意见时须附带各地块矢量红线,并明确各单位重点回复意见内容。如在征求意见程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进一步会商研究。

  

  3.关于对土地收储成本研判不足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群众利益为先,重点推进摸排项目收储中涉及的群众问题。我局将巡察指出的土地收储成本研判不足问题中的“已签协议未付、已拆房屋未补”问题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一是组织排查2011年至2021年间因资金保障不到位暂缓实施、未足额落实群众补偿款的项目,组织浈江区、武江区梳理提供已签协议未补偿问题台账。二是考虑到浈江区、武江区提供的未支付补偿所涉的项目、金额、当事人较多,且时间跨度较长,我局以区分轻重缓急、应付尽付为原则,要求浈江区、武江区分批提供已签协议进行复核,梳理出“符合应付条件的、已拆除未付的”等情况,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同步要求属地政府补正相关材料和依据。三是积极争取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的支持统筹调剂支付征收补偿资金。

  

  (2)着重长期坚持,统筹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将解决收储项目中的“已签协议未付、已拆房屋未补”的问题作为短期集中突破一批、分批分步解决一批、长期坚持防范的重点工作,在专项巡察集中整改期后继续坚持推进,结合财政资金形势等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资金额度调整,切实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研判不足、匹配不够问题,每季度在财政预算中优先解决一批遗留问题对未支付补偿款的事项,力争用一年时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开展收储项目梳理,健全暂缓、终止项目的后续处置措施。二是试行每月报送收储资金使用台账及末端凭证制度。

  

  (四)对省委巡视、土地专项清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涉土地房屋征收问题的整改力度还不够,部分问题的整改未能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巡视整改的落实效果有待增强问题。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1)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先后在局党组会议、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反馈的涉土地房屋征收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剖析工作难点,调整工作部署,明确区分浈江区、武江区和其他县(市、区)采取不同工作模式,大大提升工作效率。二是结合深化内设机构改革,通过设立自然资源督察与审计科,统筹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巡视问题整改和解决。三是找准工作着力点,划定浈江区、武江区为主责范围,切实担起整改任务牵头责任,并明确武江区留用地的安置落实由市征收办负责跟进,武江区的回迁安置房整改由市土储中心跟进;其他县(市、区)的问题整改,压实属地政府责任,由督审科采取督促、指导、调度等方式推进整改。

  

  (2)分别破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对武江区安置房落实问题,一方面是由武江区拟定调整安置方案,采取实物转为货币补偿和增加安置点的方式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另一方面是通过取消采购项目方式来落实整改。二是针对巡视指出的武江区留用地欠账问题,一方面针对数量小的情况,会同武江区政府正在协调村委同意采用货币折算补偿方式,争取在今年内解决;另一方面组织武江区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定留用地底数,并优先列入今年第二批留用地实地落实计划,同时对接村委,尽快落实留用地规划选址和规划指标。三是切实加大对其他县(市、区)问题整改的督导力度,要求存在问题的属地政府重新提出整改工作计划和方案,其中要求相关县(市、区)在今年第三、第四季度争取解决安置房问题。加大对巡视整改督察督办力度,由督审科落实局党组部署,加强调度,及时跟踪,月报统计,适时发出督办通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3)直面问题,努力化解历史问题。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分户及合作建房造成征拆成本大幅提高”未有具体处理措施的问题,我局对“分户及合作建房造成征拆成本大幅提高”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于2022年9月初牵头起草了《房屋征收分户及合作建房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组织市土储中心、市征收办、浈武两区自然资源局、浈武两区征收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以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充分考虑“房地一体”相关要求,并对村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程序和公示情况进行研究,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的情况。

  

  (一)征收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项目招投标环节监管不严问题。

  

  关于个别项目存在围标现象、串标现象和投标文件异常雷同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1)全面自查核查。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推动巡察反馈风险防控问题整改走深走实,2022年8月28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强化巡察整改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全局上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巡察反馈的涉及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的问题作为整改工作重点予以推进,以纪律问题调查核查成效体现真改实改工作成果。二是组建专责机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纪委牵头的局专项巡察土地房屋征收反馈问题纪律作风排查专责组,重点对近年来土地房屋征收项目招投标问题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指导健全机制强化招投标监管和风险防控。三是全面深入自查。组织市土储中心、市征收办自查梳理2017年以来征收项目招投标资料,形成《关于巡查整改涉及招投标工作事项自查情况的汇报》。四是严格核查处理。在前期对征收项目招投标问题自查情况研究的基础上,局专责组召开土地房屋征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纪律作风排查工作会议,一方面集中学习研究招投标有关规定,另一方面集中组织对相关资料再度复核。会后,局机关纪委在派驻组的指导下按有关程序对涉及的征收项目招投标相关的责任人员开展谈话。2022年10月底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征收项目招投标自查核查工作,要求市土储中心负责同志在会上就近年来中心征收项目招投标所出现的相关问题作深刻检查,同时明确要进一步依法依纪深化核查工作,若发现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严格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2)强化长效管理。我局结合“规范治理年”内控机制建设,从规范政府采购角度堵住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印发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项目采购操作指引》和《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项目选取委托代理机构会审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长效规范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决策管理,对重点项目采购方案及采购结果提交党组审议和报备。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征收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关于征收资金闭环管理不到位问题。从5个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剖析成因。组织专题工作会议,深入剖析了项目资金决算工作推进较慢的原因:一是资金风险意识不足,对征收项目资金决算的认识和业务能力较差,缺乏决算的方式、佐证材料的要求、项目成本统计的口径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二是项目决算需要查找的资料较多,且其资料需要协调两区提供,而很多项目实施时间跨度较大,加上实施主体变更、经办人员流动等原因,相关资料收集整理难度较高、所需时间较长。三是部分待决算项目是连片征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考虑总体征收成本分摊的具体操作和标准,连片征收总项目未实施完毕的,其征收成本难以确定。

  

  (2)优化决算方式。在财政等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征收资金整体安全目标,结合征收项目资金的特点,经与辖区政府多次会议研究,明确项目资金决算方式:一是通过补偿协议及末端支付凭证的核对,佐证储备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二是通过年度资金拨出总量和末端支付总量的核对,确保储备资金及时足额使用到位。

  

  (3)推进重点项目决算。在剖析成因和明确决算方式的基础上,将巡察反馈的6个已完成征拆项目作为重点开展资金决算,2022年9月以来对接辖区政府收集整理相关补偿协议和末端支付凭证等资料,并与辖区就具体的决算要求及佐证材料提交标准协商一致,目前有序推进。

  

  (4)举一反三,同步开展市本级(不涉辖区)项目决算。2022年9月以来,共整理完成10个不涉辖区项目的决算资料搜集,其中,已完成供地手续的地块(项目)已与市财政局对接完成资金决算。

  

  (5)健全机制加强决算管理。印发《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资金决算(结转)实施细则》,明确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财政局的项目资金决算、中心与委托实施征拆的区级政府的项目资金结转(结算)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市土储中心各业务科室对项目征拆资金后续管理的责任,弥补了征收资金使用的后续管理存在缺失的问题,建立健全土地收储资金闭环管理机制。

  

  2.关于征收资金后续监管不严问题。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整改。

  

  (1)研究问题原因确定工作方向。从土储中心主管部门变更、市与市辖区权责边界不明确、市与区两级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以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资金安全意识较弱等多方面,组织剖析2017年以来未开展征收项目资金真实使用及匹配完成情况抽查核验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统一整改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2)建立资金抽查核验台账,明确工作方式。一是2022年9月以来对接浈江区、武江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其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开展抽查核验工作,目前已对2017年以来拨付辖区的储备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统计,形成了年度资金抽查核验工作台账。二是围绕抽查核验工作科学性合理性,与辖区政府就工作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对工作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面是分年度对2017年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末端支付凭证核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被征收群众手中;另一方面是通过部分项目征收补偿协议、支付审批流程以及末端凭证的抽查核验,验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时发现项目征收补偿款项支付过程中的问题。

  

  (3)实事求是,分批分步整改。根据工作进展,结合工作特点,为确保工作实效,明确分步工作计划。一是对于在“先审核后拨付”制度实施后拨付的资金,及时完成全部资金使用情况核验工作,确保不出现资金沉淀。二是对于“先审核后拨付”制度实施前拨付的资金,抽取部分项目对资金使用情况、征收补偿款项计算依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确保补偿款项使用合理、资金拨付及时。三是结合资金使用情况抽查核验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抽查核验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形成可行性强、效率性高的储备资金抽查核验工作制度。

  

  (4)同步推进制度建设。拟定《韶关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工作指引》,明确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渠道、拨付程序,采取“月末、年末、次年、每两年周期”检查和专项审计模式落实土地储备资金闭环管理,以充分保障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效率。

  

  3.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拨付支出不严问题。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整改。

  

  (1)梳理“土地储备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合同执行、项目建设情况,分析至2022年4月仍未上线运行的原因。一是该系统于2021年12月安装部署在市数字政府云平台,并逐步进行自然资源基础信息数据更新并联,系统本身经测试运行正常,现主要是线下操作的土地与房屋征收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与系统中的征拆审批模块功能对应运行问题。二是专项清查以来,征收资金申拨和征收相关协议签订提级到市级审核,相应的各级的职责边界与工作内容尚在不断调整,而提级审核的效率较低的问题已逐步凸显,需通过改革建立规范与效率兼顾的新机制,而信息系统中实行线上审批的相应各个操作也应进行对照调整,这是系统线上审批功能还未实际应用于我市土地收储、征收工作的重要原因。三是系统功能应用需要较长时间来完成并不断更新录入、发布大量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土地储备和征收管理专题业务数据支撑。该项目验收后,项目实施团队逐步录入、发布各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土地储备和征收管理专题业务数据,目前已将卫星影像、电子地图、行政区划、国土二调、国土三调、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报批红线、权属红线、征地红线、存量储备地、储备计划、2021年收储“攻坚战”红线及房屋固化数据等数据成果录入、发布到系统。四是该系统要求每一步都需要信息化操作,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较多时间试行、培训。

  

  (2)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试点先行。一是成立局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加强系统推广应用统筹,明确工作方向,形成韶关市土地储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应用工作方案。二是在浈江区、武江区选取实际项目作为征拆工作信息化审批运行切入点作为系统应用试点项目。三是深入一线开展培训、指导,2022年10月组织技术团队前往具体项目实施区镇,现场进行了系统使用指导,收集反馈信息,并分发了操作账号。辖区征收职能部门已安排专门系统操作的工作人员,就本部门工作开展相关的数据录入和审核登记等工作。四是落实系统长期应用机制,结合我市制度、机制制定情况和使用反馈情况,不断优化韶关市土地储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使其更加符合我市土地储备、征收工作要求,发挥信息系统在土地收储、征收工作中的作用。

  

  (3)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防控风险。一是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合同审查和管理制度(试行)》,建立加强项目合同评审和管理制度,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切实加强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管,防范风险。二是市土储中心、市征收办分别邀请第三方单位就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单位内部合同协议岗位责任等相关制度。

  

  (4)强化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我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规定市土储中心年度预算内的资金支出必须通过集体决定,各笔资金支出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才能支付。

  

  (三)征收工作作风建设不到位,责任落实“空转”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1.关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征收领域重难点问题的“较真碰硬”不够,主动担当的“破局”精神有所不足,对部分征收业务难点问题的解决“避而不答”,制约了征收工作的进度问题。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整改。

  

  (1)开展剖析和排查梳理。一是组织市土储中心、市征收办等部门分析征收业务来文未回复、复函慢的原因,其中分析发现来文登记跟踪不到位、内部协作办文机制不够顺畅、与两区沟通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不科学等方面问题。二是分类复核2019年以来浈江区、武江区的征收业务来文、我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收办)复函情况,形成收文、回文台账,排查未回复、复函慢的原因,分批研究处理未回复问题。

  

  (2)完善制度措施,改进工作作风。一是针对办文流程、机制方面的不足、漏洞,完善建立一般事务性来文、交办任务办理情况台账,安排专员对来文情况进行登记,由各承办人及时更新办理情况,并定期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公文处理的时效性。二是在已出台的征收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实行土地征收难点问题处理“承办单位、分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局内部分级责任工作机制,提升问题解决工作效率,2022年7月份以来由责任科室(市征收办)负责对接两区征收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未确权历史房屋分类处理等征收政策执行问题3次,分管局领导召集征收专题会议2次,局主要领导召集会议2次。三是实行“下沉一线”工作机制,结合大数据、装备园二期、三期等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督导,基本做到每周、每半月定期或不定期到浈江区、武江区征收一线指导和监督收储项目,并于2022年9月15日出台《市辖两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下沉工作行动方案》,将下沉一线工作方式提升到制度,从制度上明确“每周督导覆盖、下沉区镇村一线”原则、完善工作小组联席会议机制等举措,推动提速提效解决征收工作一线难题,减少文来文往。2022年以来,浈江区、武江区关于征拆问题的来函来文已大幅度下降,2022年上半年仅有2份,下半年至今尚未有来文,取得了良好工作效果。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耕地保护及遏制“非农化”“非粮化”方面的情况。

  

  关于市自然资源局在统筹全市落实耕地保护要求方面还有欠缺,指导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的力度方面还有待加强问题。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整改。

  

  (1)推动加大统筹督导工作力度。一是提请市政府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全市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推进大会,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问题的整改进行专项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攻坚。二是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提请市政府成立韶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组织推进全市制止耕地“非粮化”行为。三是对耕地卫片(非粮化)监督发现我市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地块的整改进行专项部署和加强督导,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耕地卫片监督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地块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耕地卫片监督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地块整改督导工作的通知》。

  

  (2)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工作成效。一是收集各县(市、区)上报的《2021年韶关市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整改台账表》梳理研判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地块整改难度,进一步梳理研判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地块整改工作情况,分层次、分阶段开展整改工作,并建立周报制,每周收集各县(市、区)的整改工作情况并进行排名,并在整改工作群里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现场督导。二是推进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图斑的调出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将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调出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调整为一般耕地地块,以便采取耕地“进出平衡”的方式落实整改,解决问题图斑的整改问题。三是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对接,共享2021年耕地卫片监督图斑的相关数据,并适时抄送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推进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整改工作的协调和数据共享。

  

  (3)集中攻坚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分步推进整改。针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问题,分析研判、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一是对于近期能立即采用拆除复耕或完善手续方式整改到位的,要求限期完成,2022年8月底已完成近期能拆除复耕或完善手续问题整改52宗。二是对近期需要空栏后才能拆除复耕的养殖设施,预留适当时间,要求当事人承诺限期拆除复耕;近期确实难以整改的,按一宗一案挂账工管理要求,建立台账,纳入“百日攻坚”和2023年整改任务实行挂账式管理,分批分步有序推动整改落实。三是经发现属原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通过利用本轮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规划工作调出基本农田,力求通过完善手续落实整改一批。

  

  (4)加强责任落实健全长效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先后出台了《韶关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韶关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等政策,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各县(市、区)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重要内容。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韶关市农业农村局韶关市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约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的问题提出处置要求,做好我市耕地用途管控工作。三是完善土地巡查监管查处机制,印发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违法线索移交工作规范》《土地·矿产监管履职不力约谈办法(试行)》等文件。

  

  截至2022年10月底,巡察指出的耕地卫片监督发现的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全市整改面积率位居全省前列,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巡察开展以来,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标本兼治,真改实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显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善提升,各项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整改工作取得扎实的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整改成效离市委要求及广大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在健全制度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规范土地房屋征收机制、提升土地房屋征收效率的重要动力源泉。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系统深入整改。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主动查纠问题的思想行动自觉。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好局党组的核心作用和“关键少数”作用,各科室、局属单位“一把手”切实增强查纠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对标整改要求找差距,落实落细落具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土地管理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盯住未完成整改问题,接续发力真改实改改到位。针对集中整改期间2项未完成事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跟踪督办,按“一事一策”形成解决方案全力攻坚整改,对涉及多部门职责问题,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沟通提出解决意见,及时报请市政府,确保严格按时间节点进度有序推进。三是聚焦长期坚持整改事项,推动重点领域深入系统治理。结合今后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切实把巡察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融入到土地房屋征收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将回迁安置等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向纵深拓展。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整改走深走实。组织征收科、市征收办、市土储中心及各县(市、区)征收部门等,加大整改质量自查力度、自查范围,自我排查自我加压,进一步梳理总结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全市土地房屋征收领域整改工作情况,在已取得的成效基础上,常抓不懈,存在不足的继续“补好课”,力度不够的继续“加把火”,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理清思路,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韧劲,进一步培育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涵养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环境。二是狠抓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不反弹。由局机关纪委、督审科人员组成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专责组,积极争取派驻纪检组指导支持,不定期下沉一线督导全市征收领域工作情况,特别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反弹及时通报典型,情节严重及时移交纪委部门追责问责,确保问题不反弹,效果不回落。三是延伸链条抓整改,确保整改无死角。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一体推进,持续加强民主生活会自查问题整改落实,逐项抓好各类土地房屋征收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杜绝风险漏洞,正本清源,塑造征收良好业态,推动我市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向前迈进。

  

  (三)主动自觉接受监督,驰而不息把转变作风担当为民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坚持在监督中推动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今后专项巡察、审计信访等各类监督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为韶关高质量发展打开新空间的强大动力。一是持续抓好要素保障改革为稳经济大盘作贡献。强化征收政策体系建设,推动辖区征收工作经费规范化管理,加大下沉一线的力度,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督导各县(市、区)合理调整每月收储计划,确保集中有限的财力、人力、物力攻坚重点项目,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如期供地。深化“双提办”土地要素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双提办”要素保障作用,建立常态化指挥调度机制,全面深挖要素存在问题,高效破解难点、堵点,全面推动批地供地提速提质,全力支撑2023年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二是坚持守好底线红线为发展保驾护航。“零容忍”严守耕地保护底线,全力推动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全面树立“严起来”“零容忍”工作导向,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不断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助推存量违法用地按照审计巡察有关要求如期完成整改,把“零容忍”的要求真正落地。三是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暖企解民忧。加大服务民生改革力度,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持续大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主动深入加强与企业对接沟通,及时做好业务指导,尤其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项目地块征拆等问题,下沉一线与属地政府共同推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高便民利民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8777675;电子邮箱:sgszrzyj@126.com;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8栋;邮政编码:512000。


中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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