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扎实推进全市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动解决我局职权范围内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本单位自通知之日起至11月20日期间向社会征集有关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的线索,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依据不充分、标准不清晰。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监管规范性、透明度不高。作出执法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依据不准确不具体。
(二)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没有贯彻执行《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依法细化、量化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对外公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或依据;自由裁量基准不严格,作出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正。对同一时期内罚款数额异常激增,未及时研究调查是否存在趋利性执法情况。
(三)违反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不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未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市场主体简单适用原则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用“一刀切”式执法。
(四)违法设定罚款。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限的规定。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具体规定时,通过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罚款。
(五)违法实施罚款。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存在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等问题,不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执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只罚款不教育或者只罚款不跟踪改正,为了处罚而处罚,逐利式执法。
(六)执法财经纪律不严格。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和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奖金、补贴收入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七)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规定。没有按照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不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动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仍对已经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重复检查。
二、线索反馈电话、信箱
(一)线索反馈电话
0751-8778728
(二)线索反馈信箱
sgzrzy_fgk@163.com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