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注重顶层设计、注重末端落实、注重压实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自觉接受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领会上级意图,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法治、平安、和谐、善美韶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由主要领导亲自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学习自然资源部《2021年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注重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作用。对口联系民主党派,我局在制定《韶关市区调整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过程中,征求相关民主党派意见;研究相关城市道路命名工作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参加,充分听取民主党派意见。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本年度共接收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来信43件。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清理工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修订计划。本年度计划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即《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改革措施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即《韶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增计划项目1件,即《韶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中新增取消的证明事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或因机构改革需调整的事项进行清理。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龙头。2021年,我局稳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履行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依据《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我局选聘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律所。2021年,我局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法律顾问通过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作用,有效地提升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我局注重政务公开工作,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及办结情况、办理结果等主要内容在门户网站上全面、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达100%,对社会公众网络问政的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达100%,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确保政务公开规范高效。此外,我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认真办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事项,同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证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
(三)加快履行政府职能,打造高效政府。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行政效能。我局深入推进土地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区域评估、简化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优化工程规划许可核发、推出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联合测绘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等措施,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同时,加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审批,坚持服务民生、便利群众,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双提升”,统筹市县联动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落实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最快1天、最多1小时办结,积极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事项系统办事指南的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表格和样表下载服务。优化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两减一即”(减时间、减跑动、即办件占比)指标,我局行政许可时限压缩率为95.88%,平均跑到次数均为0,即办件占比为100%,“两减一即”指标达到我市各级部门前列。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感,我局将全流程网办率比例由市委市政府既定的60%提高到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比例100%。三是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我局在制度建设、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权力监督工作中,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以高质量 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四)联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我局坚持与局属单位联动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自然资源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局领导干部带领全局在工作之余关注《韶关日报》,法治韶关建设相关的要闻以及“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养成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习惯。二是邀请局法律顾问讲解《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三是组织参加自然资源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视频培训,增强科学运用法律法规知识的能力。四是组织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2021年“自然资源大讲堂”视频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我局于今年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和执法证件办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三是严格执行《韶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四是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执法案卷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评比和通报,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促进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过滤网”“稳压器”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本年度行政复议案受案9宗,办结9宗。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具体业务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法院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有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本年度一审应诉案件21宗,已庭审案件18宗,组织局领导出庭应诉8次,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七)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紧围绕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以及自然资源方面法律法规,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动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普法专栏,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为公民了解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便利,促进普法对象学法用法。二是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参与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我局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突出宣传重点普法内容,在此次活动中取得优秀等次。三是在市自然资源系统组织开展利用“韶司在线”开设的普法考试微平台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及国家安全法专题学法考试,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法治化。四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积极为办事群众答疑,提升普法服务力。法律顾问“以案释法”,提高自然资源工作科学性、规范性。五是在我局打造普法走廊,使得机关的普法、学法氛围日渐浓厚,众多办事群众和干部职工经过时经常会驻足观看学习,受到了普法氛围良好的熏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强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有待深入,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这条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狠抓落实,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厘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