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给,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房源供应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关于韶关市区调整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751-8733098
邮 箱:sgtdscgl@163.com
附件:关于韶关市区调整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