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浈江区、武江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办法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我局拟于近期公开举办《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的目的
《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三、听证的依据
(一)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意见》(建房〔2011〕77号);
(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房〔2011〕64号)
四、听证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1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
听证代表由社会代表5人,邀请代表10人组成。
六、听证代表的产生:
(一)社会代表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报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有意参与听证会者,请于2021年7月19日17:0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格(附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到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10栋301室办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者的职业、学历专业等条件中综合选取与本次听证会内容较为合适的公平作为人选。如自愿报名代表人数不足,自然资源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委托相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邀请代表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5人组成。
五、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751-8890921,传真:0751-8963344;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10栋301室。
联系人:华清莲
附件:《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 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