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要求,2022年我市需完成的土地储备目标任务为1500亩。为顺利完成我市2022年土地收储工作,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打赢土地收储攻坚战。
一、科学制定土地收储计划
按照韶关市的要求,2022年我市需完成的土地储备目标任务为1500亩。2022年3月1日,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郭葳同志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我市2022年的土地收储工作,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土地收储工作。3月2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乐昌2022年全年土地收储计划,拟收储1508亩土地。截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土地收储1136.7783亩。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地工作有序推进
为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土地收储工作,2022年4月1日,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关于成立乐昌市2022年土地收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乐昌市土地收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推进各项土地收储工作。2022年3月,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了2022年土地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协调及研究处理土地收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例如:会上长来镇要求及时更新留用地补偿标准。会后经市自然资源局请示市政府,同意长来镇与乐城街道执行相同的留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六类地区执行,长来镇村民愿意配合碳汇产业园征地工作,加快完成长来镇征地任务。
三、明确征地补偿相关标准,做好征地协调工作
2022年1月-8月,由于我市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未印发,有关镇(街)在征地时仍按照旧标准执行。但在实施征地过程中,有关镇(街)认为我市实施征地的标准较多,为做好村民协调工作,加快推进我市今年的土地收储工作。经市自然资源局请示市政府,结合我市有关征地补偿标准,明确乐城街道、长来镇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未印发时需执行的相关标准。一是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执行《韶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2021年2月18日公布);二是青苗补偿、留用地安置、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执行《乐昌市征地补偿标准》(乐府〔2016〕58号);三是乐昌新城范围内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执行《乐昌新城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乐府〔2018〕38号);乐昌新城征地补偿设立提前签约奖励,奖励标准为3万元/亩,提前签约奖励期限为乐昌新城范围内发布项目征地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乐昌新城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按十五届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的51000元/亩执行。
2022年9月16日,我市印发实施《乐昌市征收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和留用地补偿标准》(乐府〔2022〕33号),明确全市统一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征地工作责任
制定了《乐昌市2022年度储备土地收储任务分解表》,压实镇(街)责任,倒排土地收储时间计划,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土地收储任务。特别是乐城街道、长来镇、廊田镇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站在发展全局角度,积极开展征地工作,每月按照任务分解表认真完成征地工作任务。市自然资源局每日督促有关镇(街)汇报征地工作落实情况,把握土地收储工作进度;每月统筹汇总全市土地收储(征收)工作进展情况表及土地移交书等相关材料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报送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紧实、团结协作,为我市征地工作发展凝心聚力。
五、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发挥征地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党员严格按照《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确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着力破解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工作难题。
六、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宣传力度
镇(街)、村两级积极向被征地农民宣传我市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提高村民的思想觉悟,让村民清楚我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法定的,而且在韶关县级中属于较高的,争取被征地农民积极支持配合征地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必定抓实抓牢土地收储攻坚战,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完成2022年土地收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