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浈江区、武江区留用地试行计划指标管理机制的通知》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于2022年6月18日起试行。《管理机制》的实施,为系统解决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留用地欠账指标,建立健全留用地安置落实机制和高效利用机制提供方向性的引导,同时为留用地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一、机制的起草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改革攻坚规范治理的有关部署,贯彻落实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浈江区、武江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的工作方案》(韶府办发函〔2022〕45号)各项工作任务,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留用地领域责任体系和治理体系,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浈江区、武江区留用地试行计划指标管理机制的通知》。制定过程中以“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出发点,着力以系统思维、组合举措破解难题,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
二、机制出台的过程
《管理机制》是推动建立有效落实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留用地“扯”的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文件。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启动制定工作,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座谈和赴被征收村集体开展实地调研,分别于4月和5月开展征求部门意见程序,经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于6月8日报市政府审议。并通过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审核后,于6月1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三、机制的主要内容
《管理机制》主要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规范职责分工,理顺层级管理重心。以区政府为集体土地征收实施主体为出发点,明确其在辖区留用地的“计划安排、受理申请、方案审核、落地实施、后续监管”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要求市直单位要在提供指标资源保障、规划引导与用地服务及政策指导等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进一步理顺留用地各层级管理关系。
第二部分是建立激励机制,试行计划指标管理。借鉴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经验,区政府结合实际于每年年初提出留用地年度需求计划,市自然资源局审核,报请市政府审议。留用地年度需求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计划指标由区政府合理安排实地安置和货币折算等方式的比例,统筹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村集体,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要求负责保障用地和资金需求。同时,为进一步调动两区落实工作的积极性,对提前用完年度计划指标的,可按程序申请增加年度需求指标。
第三部分是加强利用引导,健全综合监管机制。要求两区政府一是要健全留用地开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将辖区内村集体留用地地块纳入招商引资平台管理;二是要做好留用地地块批后监管,督促村集体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同时避免土地闲置。
第四部分是其他。本机制适用于浈江区、武江区留用地的安置管理,实施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