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市深化改革及规范治理有关文件精神,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提速提质。日前,我局出台了《韶关市工业、物流仓储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市积极推广工业、物流仓储项目“带方案出让”模式,力保各产业园区好项目、大项目落得下、落得快。
传统模式下,各类项目落地需经土地挂牌、签订出让合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权属证办理、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流程手续。即使是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形态较为简单的工业项目,除去土地挂牌时间,其他环节总耗时需至少约30天。《意见》出台后,推行“带方案出让”模式,新模式在土地挂牌阶段就已经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审查以及规划许可的公示。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先完成立项登记,即可同步办理出让合同签订、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各个环节“齐步跑”,大大缩减审批时间。除去土地挂牌时间,3个工作日即可拿到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
《意见》共有两大部分,第一部明确了“带方案出让”的概念、实施范围、设计方案编制和审批部门、办理流程、实施监督等规定性内容;第二部分是“带方案出让”设计方案编制指引,包含设计方案编制内容指引、条文执行建议严格程度说明、技术经济指标表、项目效果图参考案例等技术性内容。
《意见》是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中9个重点领域改革举措之一,以规范处置闲置低效用地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推广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模式为落脚的重大举措,将传统的“接力走”变为“齐步跑”,全力助推产业园区破解土地要素瓶颈,实现高速高质量发展。(通讯员:何妮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