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至9月是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的纪律教育学习月。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干部职工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近日,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双周讲坛”活动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平良同志对中共中央办公厅今年3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进行了解读授课。他从《规定》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规定》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规定》的全文内容、如何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四个方面对《规定》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重点针对需要接受组织处理的十七种情形,结合近期省、市通报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整个授课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制定的前因后果分析透彻,进一步明确了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纪律红线。
随后,全体人员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底线与越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建华同志指出,警示教育片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警示我们,贪腐有可能就在身边,党风廉政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他强调,“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引以为戒,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时刻敲响廉洁自律警钟,筑牢廉洁意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一个具有较高廉政风险的部门,警示教育片中的某些案例和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敲响廉洁自律警钟,筑牢廉洁意识。二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堤坝。不但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党纪党规,也要深入学习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三是防微杜渐,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纪律教育的常态化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负责人直接主抓、部门负责人全面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用地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土地矿产出让等自然资源业务领域廉政风险监管,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方位、全覆盖、全跟踪。
局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及局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