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实施方案》(粤自然资权益〔2021〕329号)有关要求,做好国家级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工作。4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召开第一批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填报座谈会。会议由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具体承办,我局协办。组织韶关、河源、梅州、肇庆、清远、云浮等6个地市的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填报工作的近60名负责人员参加。
会议讲解了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填报的相关要求和方法:1.明确了清查矿产资源工作内容和填报细则,要求事先做好清查工作的资料准备,必要时进行外业调查核实;2.厘清了清查数据质量保证的思路,要求结合矿产储量核实报告和储量年度检测报告,确定清查实物量的真实性;3.介绍了矿产资源价格的估算方法,建议采用净现值法或折现现金流量法估算矿产资源资产价格,并对估算成果做出具体要求。
会议还对外业核查条件、价格估算数据来源、清查价格依据等问题进行解答。会议指出要对所管理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属性信息进行采集,针对属性信息空间信息缺失,信息逻辑错误情况需补充调查;价格估算应从矿山企业获取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会计辅表、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资料;依据《环境经济核算体系2012中心框架》推荐的NPV法获得清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