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3月3日,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徐建华带队前往仁化县扶溪镇开展宣传和举办题为“《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指引》解读”专题培训讲座,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徐建华指出,该《条例》是我市农村住房建设领域的首部地方立法,在农村建房选址、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缓解农村建房矛盾问题,对促进农村住房建设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细化明确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等事项,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于2020年12月31日出台了《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指引》,作为《条例》的配套文件实行。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从“疏”的角度,结合工作指引,推广先进县区做法,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形成可操作性强、高效便民的管理模式,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宣传咨询现场(摄影:邓伟)
宣传咨询现场(摄影:邓伟)
专题培训讲座现场(摄影:甘倩怡)
作者:甘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