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2月7日颁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做好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制定《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指引》。2020年12月17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冯建国主持召开制定《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指引》工作推进会议,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市住房建设管理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对《工作指引》的起草背景、工作目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对该《工作指引》的起草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适用范围、规划许可、巡查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研判,抓紧修改完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建设管理局发布该《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