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矿政管理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市矿政管理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构建乐昌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桂英,各分管负责同志,地矿股、执法股、生态修复股和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省地质三队高级工程师刘春艳,全市16家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吴红雷主持。会上,省地质三队高级工程师刘春艳讲解了《如何创建绿色矿山政策法规、申报流程以及申报材料的编制》,分别从相关文件、规范 、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绿色矿山建设过程 、评审验收 、绿色矿山后期维护等五个方面阐述了绿色矿山的创建工作,为各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
接下来矿管股高级工程黄快对矿政管政策法规进行解读、主要讲解了怎样理解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乐昌市发展定位、办理采矿许可证流程和依据、矿山企业的监管内容、关于缴存生态治理基金的问题、矿业权信息公示六个方面,让企业更熟悉工作业务流程,更好开展矿政管理工作。
随后,执法股股长蔡华俊对矿山管理执法处置政策法规进行解读,讲述了矿山各类违法行为以及处罚方式,并通过最新的执法案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提高了各矿山企业对违法行为的警惕性,依法依规经营,不超深越界开采,不违规开采。
生态修复股、矿管股分别通报了各矿山企业履行生态治理复绿和复垦义务的情况;各业务股室和专家对各矿山企业提出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答疑。
最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桂英对2019年度全市矿政管理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2019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取得佳绩,有6家矿山企业获得“省级绿色矿山”的称号,并获得绿色矿山建设奖补资金。同时对2020年度重点矿政管理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廖桂英同志指出,各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经营,不超深越界开采、不违法开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做好联合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各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指导,搭建更好的营商环境,确保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最后,希望大家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争取早日把我市所有矿山都建成为绿色矿山,为乐昌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