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外事、侨务及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外民间交流和缔结友好城市的联络、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涉外的官方、半官方和重要的民间来往事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侨务科、港澳事务科、签证科和宣传联络科五个科室,同时挂韶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韶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二)人员构成情况。我局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在编1人,空编1个),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管理、指导、协调处理涉及港澳的事务,了解和掌握国际及港澳地区重大经济信息,并提出有关措施和建议。
2.办理2017年度签证签注工作及办证窗口聘用人员费用。
3.做好韶关市与国外城市之间的往来工作、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新友城;与国外城市间政府高层互访及各部门友好交往;与韩国友城荣州互派公务员,学生冬、夏令营交流工作;做好国内外宾客的接待工作。
4.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办好《今日韶关》杂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74.97万元,比上年增9.13万元,增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额度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4.97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74.97万元,比上年增9.13万元,增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额度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74.97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52.9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13%,比上年增增33.23万元,增幅10.39%,原因是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额度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5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4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74%,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24.1万,减少52.27%,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项目开支。其中:项目支出只有1个项目即2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出访、开拓国际友城,用于韩国公务员来韶交流,与韩国交流的冬夏令营,支付友城会费,保障市领导出访及外事接待,办理全年因公出访护照审批工作及其科室的设备、耗材费用。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24.1万,减少52.27%。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8.22万元,比上年增7.98万元,增幅15.8%,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增加工作任务。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0.22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46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1万元、电费2.2万元、奖励金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1万元,减48%,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1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0万元,减26.31%,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因公出访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万元,减16.67%,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46万元,增18.69%,其中:货物类采购1.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6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338.78万元。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0.63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原因为根据工作需要更换或者新增办公设备及用品。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国际友城联系拓展及因公出访签注项目等1个项目工作,实施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我局不涉及50万元以上绩效。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我局没有经营国有资本。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