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度挖掘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新成就、新经验和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所作的创新性举措,树立我市机构编制系统良好形象,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上新台阶。
二、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包括权责清单工作、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清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等。
(二)行政体制改革情况,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配合推进其他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以及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等。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包括在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编办自身建设情况,包括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硬件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情况,包括各级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和指导情况,编办自身对重要文件和会议学习贯彻和深入基层单位调研指导等情况。
(六)在简政放权、推进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目标任务
(一)各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每半月报送信息(含图片新闻)1篇,每年至少报送调研文章(含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心得体会)2篇。
(二)市本级机关党支部、各科(局)每月报送信息(含图片新闻)1篇,每年至少报送调研文章(含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心得体会)1篇。
四、表彰范围
凡被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和上级主办的各类刊物采用的正面宣传稿件,均给予计分和表彰。
五、考核办法
对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具体如下:
(一)凡被国家级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的稿件,大稿每篇计100分,小稿每篇计50分;被国家级网站采用的稿件,大稿每篇计50分,小稿每篇计20分。
(二)凡被省级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的稿件,大稿每篇计50分,小稿每篇计20分;被省级网站采用的稿件,大稿每篇计30分,小稿每篇计10分。
(三)凡被市级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的稿件,大稿每篇计30分,小稿每篇计10分;被市级网站采用的稿件,大稿每篇计20分,小稿每篇计8分。
(四)报送稿件未采用的,大稿每篇计8分,小稿每篇计2分。
(五)市编办综合科每季度对信息的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年终根据得分高低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8名。
六、其他事项
(一)对同一稿件经多家媒体采用,按最高等次计分,不重复计算。
(二)如不严格执行发稿审核制度的,或出现报道失真、造成负面影响的,文责自负。
(三)各单位要按要求报送稿件,并注意收集稿件采用凭据(如剪报、复印件、用稿通知单、稿费单等),统计时按要求报市编办综合科。
(四)本制度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