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机编办发〔2014〕54号
市直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韶府办〔2014〕5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确保各部门及时规范做好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内容。包括审批部门、类别、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以及收集社会意见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具体审批项目内容请登录韶关市机构编制网站(www.sgbb.gov.cn)的“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栏目自行下载,公开说明参考《韶关市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公开的有关说明》(附件)制作。
二、公开时间。根据“《通知》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请市直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在6月26日前对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公开。
三、公开形式。包括发文公开、网站刊登、窗口公开等形式,尽可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四、有关要求。请各部门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并将公开的形式和样板报市编办审改办备案。
附件:韶关市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公开的有关说明
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联系人:陈伟和 ,联系电话:8870061、15107516492,电子邮箱:sgssgb@126.com)
附件:
韶关市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公开的有关说明
1.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韶府办〔2014〕50号)要求,现对各部门审批项目进行汇总公开。
2.此次公开不是对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固化,而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社会各方面对公开目录的意见,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推动审批项目的取消和下放。
3.请大家监督各部门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对审批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单位:市编办审改办,联系电话:0751-8870061,电子邮箱:sgss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