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机编办〔2011〕146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1〕110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机构编制年终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
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
二、机构编制统计报送内容和方式
1、报送内容
市直党政群机关单位填报《2011年度市直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信息统计表》(附表一);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填报《2011年度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统计表》(附表二)。表格中各项指标均为必填项。
2、报送方式
各主管部门负责将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报表汇总报我办监督检查科(市政府十楼1014房)。联系人:李齐全,联系电话:8870330。
三、有关要求
1、按照省编办的要求,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必须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数据保持一致。从今年的机构编制统计开始,统计报表的主要数据直接在省实名制管理系统生成。请各单位在填报数据前务必认真核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各项指标,重点核查以下几项:一是单位基本信息的“行业分类”,要精确到分类的最小项;二是检查“经费形式”和“机构级别”是否准确;三是实有人员个人信息中“个人身份”,按实际情况选择“公务员、干部、聘干、工人、其它”,特别是选填了“非公务员”的要重选。核查工作必须在编制统计信息表上报前完成。
2、各主管部门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下属事业单位。同时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实名制系统数据核查和统计信息表报送工作。
3、机构编制统计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填报内容和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各指标项规范齐全、数字真实准确,并按时上报,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