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年检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韶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