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6〕131号)要求,我市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
二、抽查对象
根据抽签结果,韶关市财政数据中心等60个单位(具体安排见附件1)为2017年度抽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以《韶关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方案》(韶机编办发〔2016〕84号)为依据,具体见《韶关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内容清单》(附件2)。
四、抽查人员及分组情况
(一)市直检查组(11月6日至11月10日):李齐全(组长)、廖韵芝、何桂秋、罗小春、陈自栋、黄彩珍;
(二)浈江检查组(10月23日至27日):廖韵芝(组长)、谢祝辉、朱德新;
(三)武江检查组(10月30日至11月3日):廖韵芝(组长)、陈自栋、黄彩珍;
(四)曲江检查组(10月9日至13日):廖韵芝(组长)、潘文鲜、谢祝辉;
(五)乐昌检查组(8月14日至18日):卢文广(组长)、杨思萍、赖颖;
(六)南雄检查组(8月21日至25日):李齐全(组长)、朱德新、何桂秋;
(七)乳源检查组(10月16日至20日):黄海文(组长)、胡安兵、沈婕;
(八)翁源检查组(7月10日至14日):李齐全(组长)、陈伟宏、罗必强;
(九)仁化检查组(9月4日至8日):柯智耀(组长)、沈婕、肖丽;
(十)始兴检查组(7月17日至21日):李齐全(组长)、罗小春、杨坚;
(十一)新丰检查组(9月18日至22日):刘德俊(组长)、赖颖、杨坚。
五、其他
1.各组具体行程安排、检查人员分工、联系检查对象、准备检查资料等工作由当地编办负责。
2.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各编办汇总当地抽查情况通过OA报市编办。
3.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地编办负责监督整改并将结果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局 廖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