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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五个举措扎实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往实里走 往深里走”

时间:2021-03-17 15:58:34 来源:市委编办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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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力量资源,提升基层执法效率效能,市委编办结合镇街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建立执法机构、健全执法机制、配备执法人员、下放执法事权、提升执法能力五项举措,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稳致远。

    一、建立执法机构队伍,让镇街“有机构”执法。结合镇街体制改革,在全市105个镇街统一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以镇街名义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健全执法工作机制,让镇街“有力度”执法。在全市105个镇街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这一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由镇街党(工)委委员或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并明确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等,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相关机构、力量、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增强镇街党(工)委作为一级政权的统筹协调力度

    三、配备执法编制人员,让镇街“有人员”执法。此次改革,我们加大编制资源往基层下沉的力度,市一级共向各县(市、区)下沉执法编制965名,其中,明确直接下沉到镇街一线执法编制790名。同时,大力推动县级派驻机构及人员下放镇街属地管理,县级部门派驻镇街的事业站所全部下放,并选取南雄市作为试点,一并将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共25个派驻行政机构下放,共下放执法编制129名,下沉执法人员91人。目前,各县(市、区)在整合内设机构和相关派驻机构人员力量的基础上,任免了执法机构负责人,充实配备了执法人员,并组织开展了执法资格证考试,确保镇街“有人执法”“持证执法”。

    四、下放县级执法事权,让镇街“有权力”执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要求,我办会同市司法局充分借鉴坪石镇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中下放县级事权的经验做法,推动市级层面于1月27日出台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市政府发布通告的形式,将547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检查等县级执法类事权下放由镇街实施,让镇街有权、有资格执法。

    五、推进执法能力建设,让镇街“有能力”执法。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好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账户开设、执法设备配备等后续工作。目前,各县(市、区)都已为镇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设执法账户,组织镇街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和行政执法证申领等工作,并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扎实推进镇街执法能力建设。

    下来,我办将坚持以久久为功和“钉钉子”精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继续抓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持续加强镇街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承接《通告》下放事项,认真抓好开展改革“回头看”和总结评估,推动改革深刻发生“化学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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