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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全面完成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时间:2015-12-29 09:37:26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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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署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后,我市结合权责清单工作积极响应、迅速部署、狠抓落实。近日,韶关市政府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韶府〔2015〕62号)决定取消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33项不面向企业群众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一是坚持科学搞改革,做好前期准备今年6月,结合省开展中央设定地方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及时印发文件,要求市直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对保留的由中央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调整为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或取消等改革意见。同时,对由省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也结合实际一并提出调整或改革意见,为接下来全面清理市级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扎牢基础。 

二是坚持开门搞改革,凝聚改革合力。清理中,坚持“有商有量,协同推进”。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照国家和省的清理结果和最新文件,逐一提出清理调整意见,并通过电话沟通或者“请上来”、“走上门”方式,与部门详细交流不能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原因及取消调整后做好后续管理的建议,并全部与部门协商达成一致,确保沟通到位。同时,为保证清理工作合法合规,市编办邀请市法制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业务骨干参与清理审核,凝聚多方智慧,确保清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坚持务实搞改革,确保落到实处33个有清理事项的市直部门,发文认真做好清理调整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对取消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并明确审批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效率。同时,督促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市编办 陈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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