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江区政府印发《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15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等,上述事项主要涉及区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和农业等部门。
《决定》明确了对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对于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相关材料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选择编制方式;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委托开展技术性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转嫁给申请人承担。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武江编办 邓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