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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时间:2014-03-04 09:16:01 来源:乳源县编办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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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强化对编制管理和人员选配工作的监督,近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乳源县印发实施《乳源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调动条件、管理权限、审批制度及调动程序、纪律要求六个部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编制审批先行。规定人员调配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二是明确了人员调配条件。规定新录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需在乡镇工作服务满5年以上。三是体现了可操作性。《办法》对人员调配的编制及岗位要求、调配程序等进行了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四是严肃了工作纪律。《办法》对人员调配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乳源县编办  谭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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