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6月,国务院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有关“开展‘减证便民’”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相关要求,韶关市编办坚持“谁设定、谁清理”的原则,自10月12日起启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入基层镇街开展调研,旨在全面清理并取消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最大程度便利群众。
为扎实做好全市各类证明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此次行动的总体要求、清理范围、清理原则、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减证便民”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至10月30日,共有22个单位报送了“市直部门‘减证便民’行动工作回执”、“本单位为其他单位开具的证明事项底单”和“本单位要求其他单位开具的证明事项底单”。
为全面摸清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真实情况,市编办近期组织各区选择部分镇(街道)、村居开展了实地调研,对各级各部门需要基层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自下而上摸清当前困扰基层的繁琐手续和所涉及的部门单位。调研通过梳理镇街、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有关镇街的站所负责人、村居书记等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熟悉办事流程的基层干部参加座谈,逐项分析上级部门单位需要镇街、村居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对于已有相关证件证明属重复证明的、应由其他部门或个人调查取证的和无法调查取证难以证实的无谓证明、盖章事项,详细分析用途,提出建议的解决方式。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审核工作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证明事项及清理意见进行会商审核,并对调研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力求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