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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7:37:4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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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局党委会专题学习《韶关市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意见》的通知。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一)全面落实安委办牵头抓总安全防范工作。一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修订完善《韶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韶关市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实行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化”管理。二是堵塞漏洞盲区、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印发《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平台经济、托育机构、密室逃脱等12个新业态新领域逐一梳理,明确23个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坚决堵塞监管盲区和漏洞。三是紧盯关键节点、强化现场督导检查。在节假日、重点时段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实地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和调研座谈,先后共开展7轮57批次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企业(单位)332家,排查出问题718项。四是全面部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构建“1+11+25”的总体方案体系,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实行“半月一专刊、每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的工作制度,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10个县(市、区)57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场所开展督查261次。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计排查出重大整改隐患1756项,已整改完成1700项,整改率96%,行政处罚344次,罚款600多万元,责令停产企业整顿37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600家(次)。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实施重大安全风险挂牌警示。向全社会公布重大安全风险5处。六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精准启动“一盘棋”应急响应。为了汲取事故教训,针对我市及省内外典型事故情况,先后启动7次“一盘棋”应急响应,排查类似事故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尤其是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新井煤业公司“2·22”特大边坡坍塌事故、宁夏“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按照市委书记陈少荣、市长陈志清的批示精神,市安委办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市直部门共派出工作组105个,抽查本行业领域企业870家,发现隐患问题468项,立行立改263项;10个县(市、区)共派出1093个检查组、3966人次,对5124处场所开展检查,排查隐患问题2395项,综合评估判定重大事故隐患42项。七是圆满完成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延伸考核迎考工作。全面部署迎考工作,进行5轮模拟考核和现场检查准备,突出指导服务77家企业(场所)排查出712项问题隐患(其中重大隐患32项),制定《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资料汇编》《韶关市安全生产领域先进经验资料汇编》,圆满完成考核工作。

  (二)筑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深耕责任田。一是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涉及企业3家、发现问题隐患共11项;开展硝化、丁二烯、硝化纤维素、环氧乙烷、硝酸铵企业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涉及企业13家,发现隐患54处;开展涉及液氯和氯乙烯(带气柜)等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涉及企业12家,发现隐患41处;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共检查企业25家(次),发现隐患281处;开展全市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645家,发现隐患问题504条;开展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专家指导服务90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化工园区安全“十有两禁”建设,持续提升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专业化监管、完整性配套等能力,不断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安全水平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二是对金属冶炼等企业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共检查企业23家,发现隐患102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项,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6份。开展有限空间指导服务工作,对全市范围内37家涉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进行指导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118项,均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检查非煤矿山84次,发现问题或隐患419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5处。检查尾矿库32次,查出隐患59条,查出重大隐患1条。对42家安全条件较差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关闭,责令停产整顿矿山7家,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次)6次,立案查处7宗,处罚金额70万元。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行动。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成立执法检查小分队14个,明查暗访72次,检查企业81家,发现涉及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问题隐患75个,立案处罚7宗。组织全市十个县(市、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家,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14项。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行动。制定印发《韶关市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韶关市应急管理系统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量化考评标准细则》,以典型案例促进执法水平大提升,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2023年度共报送66宗,被评为典型案例66宗,报送率和合格率均已达100%;对2022年度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抽查20宗执法案卷,评查出4宗不合格卷宗。六是开展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工作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培训机构(考试点)10家,发现问题37项,立案查处3家,罚款2万元;七是严把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关。全年共组织三项岗位人员考试23742人次,其中: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3336人、特种作业人员20406人。八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培训,面向八大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宣讲80余场,涵盖972家企业共8220人,发送安全海报22762张、安全手册40396份、安全提示信息16802条,安全知识宣讲3385次;组织全市安委办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集中学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讲座》共300余人。精心组织“5.12”防灾减灾和10月13日第三十四个国际减灾日宣传日活动。

  (三)全力以赴做好灾害天气防御工作。今年以来,韶关出现了多轮暴雨和大暴雨袭击,全市未发生大的灾情险情和人员因灾伤亡情况,确保了汛期的全市防汛安全。一是做好年初低温冰冻防御工作。今年先后有两轮寒潮影响我市,市三防指挥部适时启动防冻Ⅳ级应急响应,市四套班子领导率10个组分赴各地,对应对寒潮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二是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工作大检查,市三防办组织5个督导组分赴10个县(市、区)19个镇(街)34个村(居)26个重点部位,通过现场核查、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督导各地防汛备汛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98个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是举办韶关市防汛抢险队伍骨干集训,组织全市486名骨干、65艘舟艇分两期参加集训,提高抢险救援人员自身保护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四是做好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御应对工作,及时启动联合值守机制,截至10月底,共启动10轮29天联合值守。全市累计提前转移群众2285人、解救被困驴友3人、转运滞留旅客270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多措并举提升应急能力水平。一是全力推进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市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区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市应急指挥(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监测预警功能,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联合值班值守效能。三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县域专业队伍、镇村半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南雄化工园应急抢险队、乳源东阳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应急救援队和韶钢应急救援队等队伍的应急能力。举办全市轻舟骨干队伍水上救援训练活动。四是强化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做好4G/5G公网、卫星通信、370M无线窄带集群对讲、无人机、移动卫星应急指挥车等应急通信设备运维保障,为应急现场指挥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和通讯保障工作;推广镇、村卫星电话使用,做好“断网、断电、断路”极端情况下特别是汛期的应急通信保底通信手段的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推进基层基础应急能力建设,推动1456个村(居)全部开展“十个有”工作,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向村一级延伸,强化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公告全市范围内的289处应急避难场位置信息。构建市县镇村灾害信息报送网格员体系,及时更新10县106镇街1449村居共1773人的网格员信息,并精心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灾害信息报送培训工作。六是强化值班值守工作。抓实做好日常公务人员全天候值班值守工作,突出做好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灾害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共完成49起突发事件的信息核实、185个火点热点信息跟踪工作,向全市各类应急责任人发送各类预警提醒信息共77.5万条。七是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定《韶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督促各县(市、区)做好辖区内总体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实现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全覆盖。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主持局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等方式,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是强化引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委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它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坚持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有待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但部分工作人员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主要侧重于学习与应急管理相关的、与工作经历有关的法规,对其他内容学得不多,组织专题研讨、学习不够;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方面思考不够,办法、措施不够有力。    

   (二)应急管理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较少,且执法人员执法专业能力不足,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监管资源、监管能力与日益变化的新形势和繁重的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需要创新优化手段方式和提升监管效能。

  接下来,我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忠实履职尽责,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用高水平安全护航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