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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0 09:52: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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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韶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抓好应急管理政府部门建设,努力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取得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我局均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情况。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坚持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印发《韶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法律法规

  为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认识和学习理解,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10月29日,我局邀请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开展了学习新安法专题讲座,主要围绕新安法的内涵和编撰意义、重大法律制度创新等内容展开讲解。通过聆听辅导讲座,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贯彻新安法的意见,结合各自的业务对应新安法赋予的监管职能和法律责任进行认领式发言,并针对过渡期的工作,发表意见。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一是修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我局相继制定完善了《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应急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按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钢性”执法的科学性。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2021年度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同时与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卷宗开展交叉检查。四是及时修订《韶关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局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缩减承诺办结时限,简化程序、及时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38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权责清单事项326项。同时,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许可事项均已纳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管理和运行。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减率为100%。1-12月,我局共受理办结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20497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32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69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7件、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件。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明确执法内容,强化法律法规执行力,减少处罚弹性,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扎实推进执法工作。三是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提升监管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检查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开。

  (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提高。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不高,执法业务能力还需提升。

  二是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失信联合惩戒上还需进一步研究创新。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学习宣传新法律法规工作有待加强。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是强化引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委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它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坚持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印发《韶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三是依法依规,强化执法。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专项执法和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行动执法力度,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1-12月,我局共检查企业559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0次,行政罚款26.2万元。四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相继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范自由裁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钢性”执法科学性。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促进全体人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干部职工能力水平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利用“韶司在线”开展学法用法和考试;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还有差距。抓业务工作多,对推进法治建设安排布置的多,全面了解把握法治建设较少,特别是在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上有差距,在落细落小抓落实上有差距。
   (二)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有待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但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主要侧重于学习与应急管理相关的、与工作经历有关的法规,对其他内容学得不多,组织专题研讨、学习不够;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方面思考不够,办法、措施不够有力。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法治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提升自身及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法治业务培训及法律知识竞赛,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三)深入实践,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实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针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违法违纪事故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营造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诚实守信,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