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四项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16:53: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新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四项制度”的通知》(粤应急函〔2021〕66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除外),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要重点检查企业实施“四项制度”情况,并建立台账。对落实不力、马虎应付、拒不纠正的,要加强监督执法。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四项制度”的通知(粤应急函〔2021〕66号)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四项制度”的通知

粤应急函〔2021〕66 号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除外)实施“四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险研判每日承诺公告制度。企业在每日班组交接班会、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上,应同步研判生产装置、罐区、仓库、重大危险源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状态,研判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的条件确认和审核审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落实和管控等情况,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仓库、重大危险源等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每日 10时前通过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填报公告承诺,并在企业主门岗显示屏公告,接收监督。

  二、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每月报告制度。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内部风险分布图,分区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推动全员参与,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隐患问题和安全风险。每月底前,企业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送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治理清单。

  三、安全主题教育每季授课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每季度给全体员工至少讲授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结合企业实际,突出安全生产主题,系统宣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地方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反复学习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化工行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不准”等措施要求,警示教育省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围绕企业落实责任、完善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应急处置、特殊作业、开工停工、投料退料、受限空间清理、外包人员管理、非正常作业等专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每季度末月底前,企业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送安全主题教育授课记录。

  四、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年度报告制度。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至各层级各岗位各人员,贯穿生产经营储存全领域全过程全链条,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每年 1 月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上年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情况(可以与年度述职述安报告合并)。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要重点检查企业实施“四项制度”情况,对落实不力、马虎应付、拒不纠正的,要加强监督执法。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