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月1日-2月5日。有关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 张百龙 余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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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