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0年汛期的通知》(粤防办〔2020〕85号)转发给你们。省防总定于10月29日结束2020年汛期,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工作。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防御措施。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0年汛期的通知(粤防办〔2020〕85号)
韶关市三防指挥部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0年汛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我省汛期一般为每年 4月中旬至10月中旬。10月中旬以来,西太平洋和南海台风活动十分频繁,省防总和有关地区、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鉴于今年第 18号台风“莫拉菲”已于10月28日在越南中部沿海登陆,且今年后期我省发生洪涝等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经报请省防总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于10月29日结束2020年汛期。汛期结束后,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