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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0年汛期的通知

时间:2020-10-30 09:51: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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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0年汛期的通知》(粤防办〔2020〕85号)转发给你们。省防总定于10月29日结束2020年汛期,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工作。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防御措施。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0年汛期的通知(粤防办〔2020〕85号)


韶关市三防指挥部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0年汛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我省汛期一般为每年 4月中旬至10月中旬。10月中旬以来,西太平洋和南海台风活动十分频繁,省防总和有关地区、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鉴于今年第 18号台风“莫拉菲”已于10月28日在越南中部沿海登陆,且今年后期我省发生洪涝等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经报请省防总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于10月29日结束2020年汛期。汛期结束后,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