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5:24:35
来源:韶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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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201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2]8号)的文件精神,2022年10月,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和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中对5间公共场所、5间医疗卫生单位、5间传染病防治单位、34间学校、二次供水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间放射诊疗机构和1间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在监督检查涉公共场所方面,重点检查了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证件是否齐全卫生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卫生操作是否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实施情况;在监督检查医疗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方面,对医疗机构资质或备案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学校、二次供水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方面,检查了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和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二次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以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生产设施、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项目,并按要求对7间学校的教室教学卫生环境,20间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及1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在监督检查涉放射诊疗机构方面,对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设备的使用批准、放射工作人员持证和培训、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建档、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和放射卫生管理档案建档等情况进行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涉用人单位方面进行了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10月,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在对5间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结果为除1间停业注销外,共有合格单位4间,合格率为100%;对5间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结果为医疗卫生共有合格单位4间,合格率为80%,传染病防治共有合格单位5间;对34间学校、二次供水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随机监督抽查,除1间学校已关闭外,其余33间场所共有合格单位11间,合格率为33.33%;对1间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合格单位1间,合格率为100%;在国家双随机专项检查抽取的1间用人单位中,合格单位0间,合格率为0%。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本次监督检查结果给予公示如下:
序号 | 被抽检单位 | 抽检类别 | 抽检结果 | 不合格事项 | 处理情况 |
1 | 英姿发廊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合格 | —— | —— |
2 | 武江区新华南路伊美肤化妆品经销店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合格 | —— | —— |
3 | 武江区华御休闲会馆 | 沐浴场所(无检测任务) | 合格 | —— | —— |
4 | 韶关市冠立文体有限公司(御龙湾二期游泳池)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合格 | —— | —— |
5 | 武江区鹏生美容馆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单位已关闭 | —— | —— |
6 | 诚德诊所 | 传染病防治 | 合格 | —— | —— |
7 | 卢烈鹏口腔诊所 | 传染病防治 | 合格 | —— | —— |
8 | 袁志成私人诊所 | 传染病防治 | 合格 | —— | —— |
9 | 韶关市浈江区建国幼儿园卫生室 | 传染病防治 | 合格 | —— | —— |
10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医院 | 传染病防治 | 合格 | —— | —— |
11 | 涵美医疗美容医院 | 医疗卫生 | 不合格 | 未按规定书写病历 | 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出,当事人未履行 |
12 | 袁志成私人诊所 | 医疗卫生 | 合格 | —— | —— |
13 | 韶关市浈江区建国幼儿园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合格 | —— | —— |
14 | 卢烈鹏口腔诊所 | 医疗卫生 | 合格 | —— | —— |
15 | 诚德诊所 | 医疗卫生 | 合格 | —— | —— |
16 |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中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课桌椅配置、照明灯设置、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 | 行政处罚 |
17 | 韶关市武江区西河学校 | 学校卫生 | 合格 | —— | —— |
18 | 韶关市黄岗小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照明设置、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 | 行政处罚 |
19 | 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中心小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照明设置、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 | 行政处罚 |
20 | 韶关市第三中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照明设置、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 | 行政处罚 |
21 | 韶关市武江区黄田坝小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课桌椅配置、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 | 行政处罚 |
22 | 韶关市转水小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照明设置 | 行政处罚 |
23 | 韶关市沐溪小学 | 学校卫生 | 合格 | —— | —— |
24 | 韶关市武江区向阳小学 | 学校卫生 | 合格 | —— | —— |
25 | 韶关市建国小学 | 学校卫生 | 合格 | —— | —— |
26 | 韶关市红星小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黑板照明灯安装位置和角度 | 责令改正 |
27 | 韶关市武江区华泰小学 | 学校卫生 | 不合格 | 教室照明设置、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 | 行政处罚 |
28 | 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 | 学校卫生 | 单位已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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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韶关市名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志诚大厦)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供管水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 2、水池入口未加盖上锁 3、水池周边有积水 | 责令改正 |
30 | 韶关市浈江区完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合格 | —— | —— |
31 | 韶关市茗苑物业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水池口未上锁 2、水池周边有积水 | 责令改正 |
32 | 韶关市中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帝景湾)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水池口未上锁 2、溢水口未用不锈钢网封口 | 责令改正 |
33 | 韶关市南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枫碧水花城)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合格 | —— | —— |
34 | 韶关市锦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水池口未上锁 2、溢水口未用不锈钢网封口 3、水池周边有积水 | 责令改正 |
35 | 韶关市新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水池口未上锁 2、水池周边有杂物堆积 | 责令改正 |
36 | 韶关市亨盛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供管水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 2、未做到每年对二次供水水池清洗消毒至少两次 | 责令改正 |
37 | 韶关市睿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水池口未上锁 | 责令改正 |
38 | 韶关市风度广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水池口未上锁 2、溢水口未用不锈钢网封口 3、水池口的封盖未密封 | 责令改正 |
39 | 韶关市南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大厦)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水池周边有积水 2、溢水口未用不锈钢网封口 | 责令改正 |
40 | 韶关市南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枫碧水园)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合格 | —— | —— |
41 | 韶关市绿苑物业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溢水口未用不锈钢网封口 2、水池周边有积水 3、水池周边有杂物、积水 | 责令改正 |
42 | 韶关市鼎信三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合格 | —— | —— |
43 |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韶关浈江分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合格 | —— | —— |
44 | 韶关市南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枫花园)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水池周边有积水 2、溢水口未用不锈钢网封口 | 责令改正 |
45 | 韶关市新景物业服务业有限公司(湾景中心)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供管水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 2、水池口的封盖未密封 | 责令改正 |
46 | 韶关市新景物业服务业有限公司(文化大厦)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供管水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 2、水池口的封盖未密封 | 责令改正 |
47 | 韶关市世纪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不合格 | 1、供管水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 2、水池入口未加盖上锁 3、水池口的封盖未密封 | 责令改正 |
48 | 韶关市南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枫雅居)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合格 | —— | —— |
49 | 韶关市新天美纸业有限公司 | 消毒卫生 | 合格 | —— | —— |
50 |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 | 放射卫生 | 合格 | —— | —— |
51 | 翁源县万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职业卫生 | 不合格 | 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已责令改正 |
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已依法依规进行了相应处罚,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对抽检单位开展“回头看”行动并继续加强监督,督促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