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
3个
:办公室、市场经营部、场馆管理部。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管理、维护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竞技体育提供训练、竞赛基地及配套服务。提供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组织社会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培育和开拓体育市场,规范体育场馆经营活动。负责对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部分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 967.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67.2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70.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3.97万元,增长65.83 %。主要原因:项目工程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我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304.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 0万元,我部门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 92.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18万元,增长124.37%。主要原因:是租户增加,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度总支出967.2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6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0.10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无此类支出。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 85.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52万元,减少25.05%,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经费减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78万元,主要退休人员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 住房保障支出 2.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 其他支出 423.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用于场馆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5.85万元,增长292.97%,主要原因是场馆维修改造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57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9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日常场馆公用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8.69万元,增长376.45%;主要原因是场馆维修改造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日常场馆公用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8.69 万元,增长376.45%;主要原因是场馆维修改造项目支出的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0.10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85.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其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423.66万元,主要用于场馆维修改造项目经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 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 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
下降(增长)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
增长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
下降(增长)0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拨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2万元,2016
年
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包括无拨款;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0。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参公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X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001项目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维修保养、
002项目市体育馆运动场塑胶跑道建设、003项目工作经费
,共涉及资金342.9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
市体育馆运动场塑胶跑道建设
”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维修保养、
项目工作经费、市体育馆运动场塑胶跑道建设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