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创作研究部、传习表演部、发展规划部。编制人数29人,在职人员27人,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是主管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粤北采茶戏等艺术作品的收集创作、研究、保护与传承工作,组织开展粤北采茶戏的宣传和展演等活动,研究制定及推广粤北采茶戏艺术示范标准,承担粤北采茶戏从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 1330.1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00.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37.82万元,增长318 %。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16年的决算是6-12月的数据,不是全年的数据。二是:2017年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89.5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80万元,增长40 %。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演出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139.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18万元,增长447 %。主要原因:上级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1009.8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09.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8.50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5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支出 972.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0.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3.72 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1、本单位2016年的决算是2016年6-12月的数据,不是全年数据。2、2017年决算中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与上年比大幅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6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10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00.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68.81万元,增长152 %;主要原因:省级项目资金增幅较大。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85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52.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0.64 万元,增长97 %;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资金支出增幅较大。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8.50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支出815.67万元,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8.8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参公或行政机关单位,没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
与上年相比,201
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参公或行政机关单位,没有财政拨款的“三公”费支出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
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
7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 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201
7
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0次,接待人数共 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
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参公或行政机关单位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为5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4.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原值260.13万元, 净值254.07万元。主要有通用设备(50台)原值19.08万元,净值17.42万元,专用设备(85台)原值212.22万元,净值209.3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03件)原值28.83万元,净值27.32万元,增幅2167%;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6年国有资产总额只有0.12万元,因此,我单位所有固定资产都是2017年增加的,故资产增幅较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8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我单位组织对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办公及演出设备购置经费(80万元)
和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演艺厅及排练场维修经费(100万元)
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这两个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1)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办公及演出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资金主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形式购置了台式电脑13台(3.13万元),笔记本电脑6台(3.48万元),各式空调20台(6.24万元),打印机4台(1.02万元);以协议采购形式购置了碎纸机2台(0.36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台(0.25万元);以定点采购形式购置了办公桌椅、文件柜、书柜以及保密柜等一批办公设备147件(18.40万元);以公开招投标形式购置了一批演出专用设备共计168.26万元,其中本项目资金支出47.1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演出质量,增强演出效果,提高办公效率,减少演出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费支出,增强艺术交流,为粤北采茶戏的发展和传承打好坚实的基础。推动我市地方戏曲的传承与发展,振兴戏曲艺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起到积极作用。(2)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演艺厅及排练场维修经费项目资金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对我单位的演艺厅及排练场进行全面的修缮,中标合同金额为157.58万元。包括:1、外墙面砖更换;2、室内旧墙面批灰铲除,墙面批灰刮塑油环保漆;3、原有铁门拆除,新装不锈钢防盗门;4、原有旧窗改装铝合金推拉窗;5、原屋面拆除,安装树脂瓦屋面;6、水电改装安装。该项目预算金额是16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其他资金60万元。我单位的演艺厅及排练场是原韶关市采茶团的办公场所,年代长久、设施陈旧,棚顶都已出现大面积的坍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其他场地瓦面渗漏、墙体脱落、地板霉烂等现象也比较严重,环境的杂乱,通过本项目资金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解决场地问题,改善办公条件,美化区域环境。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办公及演出设备购置经费和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演艺厅及排练场维修经费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办公及演出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演艺厅及排练场维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管理实施计划不够细化量化,管理办法等制度不够健全;二是预算安排不够明细、工作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等。根据以上问题我单位今后加强项目实施进度、预算资金安排等工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从而使项目资金达到更好的绩效目标成果。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
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办公及演出设备购置经费绩效自评表及报告.xls
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演艺厅及排练场维修项目经费绩效自评表及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