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对西河体育中心零星修缮项目公开遴选定点采购议价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西河体育中心零星修缮项目
二、项目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1号西河体育中心内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8028.31元(含税)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三)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二)、(三)、(四)、(五、(七)、(九)、(十)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二)供应商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集市内修缮工程类目中的供应商库单位,提供系统截图。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公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需包含:
1.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及评分所需材料。
2.西河体育中心零星修缮项目施工方案。
3.西河体育中心零星修缮项目报价。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填写的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格,超过预算价格的按无效标处理。
3.报价应包含项目本身价格、实地测量费用、税费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需按上述条款构成顺序,每页加盖公章。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无效标条款
1. 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2. 供应商报名文件密封、签署、盖章和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供应商报名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4.其它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竞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施工材料进场7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
(二)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工程量完成率达80%后,采购人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项目进度款;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中标人递交竣工结算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再报韶关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最终结算价按韶关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工程完成审核后,办理完相关财政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总造价的100%作为本项目的结算款。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及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以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标准
注:评分标准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八、投标文件接收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7:00前。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应报名材料(一正二副)密封后(封面请注明“西河体育中心零星修缮项目”字样),以现场递交方式交至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3楼场馆管理部(韶关市浈江区园前西路13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欧小姐
联系电话:0751-8773593
韶关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