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风度书房拾贝湖分馆书架桌椅购置项目
二、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71000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
书架、桌椅一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风度书房拾贝湖分馆书架桌椅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风度书房拾贝湖分馆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2.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三)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图书馆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二)、(三)、(四)、(五、(七)、(九)、(十)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供应商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集市内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类目中的供应商库单位,提供系统截图。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六、项目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
(一)需求项目清单
详见附件2:风度书房拾贝湖分馆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二)费用
本项目费用总预算为71000元(含税),要求包含设备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保修等一切费用。全部费用含税,我单位不负责加班费用,不另行追加其他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安装后凭验收合格单据(应按采购人要求填写,否则不受理申请付款),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货款。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3.因韶关市图书馆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图书馆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以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二)技术评分
(二)商务评分
(三)价格评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东堤南路7号韶关市图书馆七楼风度书房部,封面请注明“风度书房拾贝湖分馆书架桌椅购置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38840谭先生。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采购方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报名时间
自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8日17:00止。
附件:
韶关市图书馆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