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行社企业经营和管理,全面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促进我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依据《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31380-2015)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粤文旅市〔2023〕208号)要求,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了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按照评定标准和条件,结合韶关实际,评定韶关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L-GD-CJ00095) 韶关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GD-CJ00283)和韶关市骄阳假期旅行社(L-GD01969)为AAA等级旅行社。
特此公告。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29日